官官相护是买官卖官的必然恶果(2)

官官相护是买官卖官的必然恶果(2)

刘志军把政治生活私人化,他把铁路搞成了宗派山头的“圈子”,带坏了铁路风气,给各种腐败创造了各种条件,使一群投机专营、见风使舵、谄媚逢迎之徒充斥在铁路系统各个层面,通过把持话语权、晋升权、运营权,把部分铁路局及公司变成为他们谋取个人利益的机构。以张曙光等为首的几大“金刚”在他身边建立起一道屏障,屏蔽掉一批正直的人。他们随心所欲地瓜分利益,破坏了铁路健康的干部成长环境土壤,通过对一些“有病”的干部“带病提拔”,实现他们“买官卖官”“官官相护”“权力共享”“瓜分利益”的共同目的。

建立制度问责“带病提拔”

刘志军的行为给我们带来很多思考。据传,刘志军为求“平安”在办公室里摆放了“靠山石”,那么他的靠山是谁?他每次被“带病提拔”都是谁起了关键作用?对此,我们还应从体制层面寻找原因。包括刘志军在内的大量官员落马,却很少有人承担任用和监督不当的责任。因此,我们还应该从党管干部以及出于对干部爱护的角度,对用人制度进行深刻反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要建立用人不当追责制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笔者认为,经过对多年的情况考察表明,其执行和效果是不言而喻的。既然有规定,就应该认真执行好、落实好。

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要有硬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困扰干部人事工作的老问题。一把手决断一切,有时一手遮天,导致用人上弊病丛生,已是司空见惯。所以,既要削权还要追责。在约束一把手权力的同时,更应该建立一种让一把手负责的机制。2014年1月25日,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就一把手追责提出建立倒查机制。不仅要建立倒查机制,还要实行干部提拔责任追究终身制,通过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将处理结果在党内甚至向社会大众公开,促进用人、管人制度的法治化,减少人治因素的干扰与影响。

建立健全组织、纪检监察系统举荐登记记录制度。根据“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可以将“打招呼”“说情”的人记录在案。这样既能够防止“暗箱操作”,又能够为将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提供材料。派驻纪检系统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不足,突出重点,主动启动调查程序,通过追究用人失察的责任,从而遏制“带病提拔”等情况的蔓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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