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发展路径
《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给予的支持明显,定下的监管基调是扶持,互联网金融需要在适度监管下,可控风险内,依靠市场的力量进行有效发展。可以预见的是,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发展将会是继续推进。我们常常将市场的力量说成是“看不见的手”;与之对应,政府的力量其实就是“看得见的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目前拥有这两只“手”的同时推动。因此,在《指导意见》的范式下,互联网金融必将提速发展。
凭借政策利好,促进互联网金融成为经济发展的新驱动。在我国的金融结构中,银行占据了主导作用,形成了银行为主、资本市场为辅的金融结构。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经济增速已经由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转变为“七”左右的中高速增长;增长的驱动已经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移;经济增长的结构正由工业为主向三产为主过渡;同时,经济增长的重心放在经济发展的质量上。中央经济会议提出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创新创业仅仅依靠传统商业银行的网点优势、资金配置是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离不开金融支持,金融配置不足是影响孵化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让企业得以存续更长,成长顺利,金融要素不可或缺。互联网金融可以有效地支持创新创业,改善金融体系的资源分配,市场化资金的配置,凭借《指导意见》,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成为经济发展的新驱动。
遵循发展规律,着眼融合发展构建新框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路径在于和传统金融的融合发展。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从发展的过程看,互联网金融的组成有三部分,第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互联网化的服务,前期主要表现在银行使用互联网技术,延伸服务链条,打破服务网点的物理限制;第二是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金融服务,例如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等;第三是前两者的融合发展,这也将是今后不断规范、相互促进而产生的具有竞争力的中坚力量。
融合是发展的必然,大势所趋,传统金融仅仅将互联网作为渠道,处于被动地接受互联网技术和简单构建互联网平台上是不足以应付互联网化的,互联网将全面推动金融产品结构、业务形式、组织结构、服务特色等发生颠覆性改变。而互联网企业在利益主导下开展金融业务,如果不遵循金融业运行的基本原则,依靠“出奇制胜”也是不能长久发展的。因此,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和未来在于融合。只有融合发展才能为小微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提供原有金融机构难以提供的资源元素;同时,也只有在发挥了这种积极作用,才能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的发展提供循环动力。
依靠行业规则,整合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从监管空白到分类监管,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正面积极的信号明显。制定行业规则可以有助于筛检出不规范的经营企业,释放前期累计的风险,淘汰不良企业,避免“劣币驱逐良币”,阻碍投机行为对行业的恶意竞争,有力地扶持合规企业发展。从整个行业看,在进行筛选出优良企业的同时,可以降低行业的交易成本,帮助消除客户的疑虑,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为奠定行业秩序打下基础。
可以预见的是,依靠新的行业规则,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出现一次优胜劣汰的“洗牌”。通过行业整理,浑水摸鱼者、投机取巧者必将从市场出清。而优质企业也将会凸现,在劣汰的过程中成长起来,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改变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多、杂、小的特点,向质和精方面发展。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策略就是需要一些龙头企业,达到量能的集聚,产生拉动效应。在加强监管、严格行业规则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整合契机,有望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起点。
(作者系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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