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美比较看中国道路的意义(2)

从中美比较看中国道路的意义(2)

在社会领域,美国模式的最大困境是“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带来的社会“分裂”,即个人权利的过度膨胀和个人责任的严重退化,带来的各种权利之间的排斥、冲突、对抗。美国政治文化中社会与政府对抗的传统,还导致政府日益失去对社会不同利益的整合能力。

在个人和家庭层面,个人权利的绝对化意味着权利是不容妥协的,各种权利互相打架因而也成为美国社会的常态:同性恋者的权利与反同性恋者的权利、支持堕胎者的权利与反对堕胎者的权利、信教者的权利与不信教者的权利、隐私权捍卫者与知情权捍卫者的权利等都互不相让,互相冲突。美国社会里,小至家庭、中至族群,大至整个美国社会,主要特点就是“分裂”,社会的凝聚力也因此而大幅衰退。

我们可以从美国家庭状况的变化来看“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带来的问题:如今美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已基本瓦解,人们都在强调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而不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美国已经从“传统家庭”(一对夫妇加孩子)为主的社会,转变成了今天的所谓“多元家庭”社会,即包括单亲、私生子、同性婚姻等等“家庭”状况构成的社会。2012年,“传统家庭”的比例已经跌到了19%。如今,41%的母亲在孩子出生时属于未婚或离异状态,单身妈妈家庭中贫困的比例高达40%。这种“畸形家庭”的特点之一,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少安全感。美国犯罪率奇高与这种畸形的家庭结构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此外,美国长期形成的社会与政府对峙的政治文化,在“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的条件下,使政府更加难以整合社会不同利益,难于形成社会共识。哈佛学者玛丽·安·格伦顿在其《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一书中叹息:美国是全世界权利种类最为繁多、权利信仰最为坚定的国家,但“美国式权利话语的生硬与直白、赐予权利时的挥霍无度、言过其实和绝对化、个人主义至上乃至褊狭,以及对个体、公民与集体责任的缄默”等等,导致了“权利的封闭性、权利拥有者的孤立性,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匮乏”。

在社会领域,中国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和不同权利之间的平衡,这是中国文化传统的延伸,也是一种基于常识的观念。实际上,不但权利和义务要平衡,而且不同权利之间也要有必要的互惠与合作。这样,一个社会才能真正良性地运行。

中国坚持社会与政府良性互动的模式,而不是社会与政府的对峙。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同时兼顾个人利益,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利益,更为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这使得我们以世界最快的速度建立覆盖13亿人的基本医保制度,而美国至今还有1/6的国民没有任何医保;我们的住房自有率也一举超过所有西方国家;我们的整体社会治安水平也比美国好许多。中国社会充满活力,同时社会总体秩序井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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