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2)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2)

摘要: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在四川省“三严三实”座谈会上,省委书记王东明指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只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认真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严”和“实”自在其中,就会推动全省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学习好、遵守好、捍卫好党章,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根本任务。

以党章为依据,监督、执纪、问责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归纳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中央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开展专题教育要与日常工作、本职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按照党章标准,用“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当前,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此,省委及时作出了“三个不可低估”的重大判断。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四川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彻底肃清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加快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完成这些任务,其中一条关键性的措施,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川已在全国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从上往下责任与压力层层递减,尤其是责任追究“强调硬,执行软”,在具体问责上还没有真正“破冰”。要进一步加大推进落实力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纪律审查,首先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委履职的主要依据是党的章程。党的十八大后,把办案改称“纪律审查”,这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而是内涵的深化,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要继续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冲着纪律去,把纪律挺到法律前面,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2015年1—5月,全省查处违反“四风”案件1970起,说明“四风”问题仍是树倒根在。要坚持问题导向,哪壶不开提哪壶。当前“四风”问题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过去已经作过治理,现在又有反弹;二类是过去就没有治理,到现在一直存在。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出台的《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明确今后凡是问题比较集中、比较突出的,都要根据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对过去治理了、现在又反弹的问题,要从根本上去找原因、找对策,特别是要从制度上想办法,做到标本兼治;对一直没有治理的,要从现在开始,一一排查,逐一治理,不能留下盲区。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尽快拿出举措,抓紧行动起来,掀起一个铲除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高潮。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一些干部暴露出的严重问题,很多是长期形成的,反映出疏于管理尤其是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约束不够。领导干部绝不能有当“老好人”的思想,不敢管理、不愿监督,这会害人害己、误党毁业。不能学唐朝宰相苏味道,凡事持之两端,模棱两可,稀里糊涂,没一句清楚话。“老好人”不是好人。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政治立场上旗帜鲜明,在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不要想获得所有人的掌声,要想所有的人都为你喝彩,必然不敢坚持原则,变得懦弱,没有斗争精神。

五是全面推进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组织和制度创新,也是与党章一一对表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四川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经推进一年多。对于看准了的改革事项,要立行立改,抓紧推进。在改革工作上,有三个问题需要特别强调。第一,反腐败工作体制问题。党章规定,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主体是党委,组织协调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特有工作方式。对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清醒、正确的认识。第二,全面履职的问题。要强化全面履职、服务大局的意识,既要严肃查处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又要把纪律建设这一手抓起来,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第三,纪委更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第六条规定,纪委要自觉接受党委在组织、工作、干部上的监督。除主动接受党委监督外,还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

(作者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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