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健在证明”须系统性简政放权

破除“健在证明”须系统性简政放权

8月10日,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的一张证明,引得网友疯狂转发。原来该证明中,派出所质疑华安县电信局工作人员,人还健在,且活生生地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其还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10日下午,漳州电信分公司调查后回应说,为了避免冒领抚恤金情况的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确实需要开健在证明。(8月11日《海峡导报》)

你的人生,走到哪一个证件了?这般调侃之问,亦是现实的写照。证件人生四个字,便是精准的诠释。你找份正式一点的工作,需要开具健康证明;你出国旅游,需要提供财产证明;你提取公积金,也需要单位证明……在制度设计的图景里,各种证明的存在,便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公权部门审慎地开证明,既是对程序正义的追求,也是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呵护,其本身,是没有任何原罪的。

可为何,一些证明却被斥之为“奇葩证明”呢?就在于一些证明不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而是为了彰显权力的所在,甚至是对民众权利与便利的一种剥夺。比如,“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我是我”等奇葩证明,便很让人无语。再如此次的“健在证明”,人活生生地站在相关工作人员面前,却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你说奇葩不奇葩?若是他人代办,那开具“健在证明”倒还好说,自己亲自来还要这证明,再强大的理由都是扯淡。

在奇葩证明引发众怒甚至引发总理怒斥之下,一些地方开始了反思并作为。比如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其表示:证明自己还活着、证明“我是我”、证明自己住哪里、证明自己与亲属的关系等奇葩证明,公安局将不再出具。乍一看,很多人点赞,认为这才是“方便百姓办事”,才是简政放权的应有之义;再一看,不对头啊,公安局不开具这样的证明了,其他部门有需要,那公众咋办?岂不是成为“证明的弃儿”?这的确是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

这就道出了一个简单的真相:破除“健在证明”一般的奇葩证明,单兵突进是没有用的,还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有效联通。也就是说,这既需要公安部门拒绝开具各种奇葩证明,更需要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合。毕竟,废除奇葩证明在公安部门这里很容易,拒不开具即可;但在民众这,却很难,因为不管你公安部门开或者不开,其他部门还是需要各种“奇葩证明”。可以说,只有拒绝与废止奇葩证明自上而下达成一种共识了,废止才更为可期。

这般现实,也为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应由被动地应对转为主动地作为,继而寻求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比如,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体系,在民众的办事要素和服务流程上删繁就简;再比如,打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可以说,只有系统性地简政放权,对于各种证明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类似“健在证明”一般的奇葩证明,才可能真正走进历史的尘埃。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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