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纪先要让大家知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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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县纪委下发《关于遂川县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即凡已立案的案件,第一时间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电视台、纪检微博、微信公开;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章立制,如农村公款吃喝问题,我们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个严禁、四个不准”的要求,全县各乡镇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本乡镇村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以为村集体的钱没进个人腰包,借给他人使用按期归还,应该没什么问题,哪知道触犯了党纪,‘背’上了处分……”在审理谈话过程中,当事人袁世荇仍后悔不已。

袁世荇是江西省遂川县珠田乡南村村支书,乡里的驻村干部郭建冬提出向南村村委会借款,约定4个月之后归还,并承诺支付利息。袁世荇考虑到此举既能为村里创收,又能和乡干部搞好关系,于是和其他3名村干部商量,将一笔土地补偿款15万元借给了郭建冬。4个月后,郭建冬归还本金并支付了8000元利息。今年5月,遂川县纪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立即展开调查,在初核过程中,5名相关人员均觉得奇怪,根本不知道触犯了党纪。

这次审理谈话,让我感触颇多,一些农村党员干部扎实干工作,为民办实事,在群众中的口碑不错,但由于党纪观念淡薄,根本不清楚有些行为已经违纪了。反过来想想,我们作为纪检干部,常常把主要精力放在问题线索的初核和调查上,以为相关当事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整个案件就画上了圆满句号,却忽略了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

从我县每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占了70%以上,因此,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的主要对象就是农村党员干部。为了让农村党员干部知道哪些行为是违纪违法的,哪些是不能做的,今年6月我们开展了“以案说纪”、“以案警廉”、“以案促改”系列活动,选择近三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汇编成书,对案例中的违纪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并附上了相关适用条例;联合县委党校开展10期村干部党纪教育培训班,课上纪检干部结合查处的案例,将农村党员干部容易触碰的“风险点”一一罗列出来。

县纪委下发《关于遂川县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即凡已立案的案件,第一时间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电视台、纪检微博、微信公开;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章立制,如农村公款吃喝问题,我们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个严禁、四个不准”的要求,全县各乡镇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本乡镇村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当前,上级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本质就是抓早抓小,避免陷入“违纪—查处—再违纪—再查处”的怪圈。我想,纪律审查工作,不仅仅是处理干部,更为重要的是保护干部,通过做好“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懂纪律、知敬畏,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违纪,也避免犯更大的错误。

(作者单位系江西省遂川县纪委)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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