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或是控烟长久之策   (3)

“社会共治”或是控烟长久之策 (3)

【启示与思考】

中国是烟草消费大国,烟民人数世界第一。近年来,从中央到各地都纷纷出台了各种法规,试图减少烟草消费。以北京的控烟条例为例,控烟的主要目标并不在于禁止个人吸烟的“自由”,而在于保护他人不受二手烟的伤害。

烟民无处不在,控烟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近年来,甚至有烟民冒着严重违法和导致公共安全事故的危险,在飞机和动车上吸烟。类似北京这类执法受阻的事件可能还会再次出现。也有人认为规定太严的法律注定难以实施,会沦为法律白条。但是,执法有难度并不能说明新条例是有问题的,更不能说是失败的。

控烟令的法治价值是双重的,首先当然是为公职机关提供执法依据,但更重要的是为每一个人提供自治的法律依据。判断一部法律是否具有成效,不在于看一时的执法效果如何,而在于人们是否能自愿接受和履行它。后者与法治的价值联系更为紧密。

为了尽快达到控烟效果,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发动群众”。北京的控烟条例中有一条很有意思的规定,“赋予”了个人“劝阻”吸烟者的权利。一部条例能否创设一项新权利,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但是这条规定却体现了新条例对人们“自治控烟”的期望。

最难改的就是习惯。这句话对推进城市控烟来说,也同样适用。让一座城市由原来的随意抽烟变成无烟城,的确需要科学的策略,也需要持久的耐心和不懈的坚持。北京最严控烟令实施两月余,成效初显,这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社会共治”策略下,北京市民,会渐渐迎来一个无烟生活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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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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