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治国理政的历史智慧(3)

汲取治国理政的历史智慧(3)

三、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国家治理的有益经验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文明发展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杰出贡献。今天,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中,必须积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经验必须坚持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治理有一个以谁为主体、为了谁的问题,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最高利益不同,治理的制度体系就不同;治理的主体是谁,根本利益为了谁,治理的方向和目标也会不同。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治理体系,关键是各国如何根据国情,根据人民的意愿选择决定自己的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离开人民的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离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治理,是坚持中国国情和中国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相结合基础上的治理,而不是治理的西化。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古人的观察雄辩地说明,由于各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异,在一个国家成功的制度,到另一个国家不一定成功。因此,在引进和吸收西方治理理论时,要警惕治理的西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观侵袭。要立足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不能盲目“嫁接”和“移植”西方国家治理制度。要树立与当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价值理念和目标体系,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革除体制机制弊端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

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经验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国是古往今来国家治理取得成功的历史经验。以宪法和法律体系、法治精神为基础的治理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一定是法治的治理。为此,要建设法治中国,进一步健全宪法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从制度上确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从法律上确保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能够得到追究、惩处。要使治理者运用科学、民主和法治思维,依靠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与国家治理效力的相互结合。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经验必须坚持人民创造历史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我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经验中含有丰富的民本思想。我们党的成长壮大、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与发展,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和创造。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伟大成绩,根本原因在于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我们党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制定任何一项重大措施,都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古人说:“事先大功,政自小始”。我们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的方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治国理政体系中的伟大创造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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