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四项举措完善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

昆明经开区四项举措完善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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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级对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的规定,于年前制定印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管理办法》,强化源头梳理、坚持核查比对、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台账登记,不断完善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工作,将从严管理干部落到实处。

强化源头梳理,明确特岗人员范围。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调研员、副调研员、享受县处级及以上待遇人员)、离(退)休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相当于正副科级的领导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特定部门涉密人员及“裸官”列为特定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特岗人员”),对以上四类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

坚持核查比对,及时掌握人员信息。经常性开展分析核查,对特岗人员情况全面检查、清理和分析。在建立特岗人员“信息库”的基础上,综合比对“国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和市出入境管理局反馈信息,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一步核查特岗人员持证情况,定期、不定期对登记备案信息和证照管理进行查漏补缺,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

规范审批流程,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列明书面申请相关材料,加强对外出事由、行程、目的地、时间及费用的核查,确保如实申报、合理申报,去向清晰明了。同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由各级党组织、纪(工)委逐级把关,领导层层签字,部门盖章审核,严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严格证照管理,实现动态跟踪管理。严格证照管理流程、完善台账登记,建立特岗人员证件“领取-交回”制度,采取“领取一个标识一个,交回一个销号一个”的方式,确保证照领取和交回台账清晰,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审批手续、期限、次数、证照有效期及交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判趋势问题,根据情况及时约谈提醒。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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