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督导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环境
审议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
会议指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开展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专项督导,明确督导内容、程序、结果应用方式,重点监督经费保障、质量管理、进展成效、社会监督等情况,建立评价、激励、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责任,保障工作进度和成效。
六:信息化管理居民身份证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会议强调,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要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挂失申报、丢失招领。要严密操作规程,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七:改革方案要切实际
会议指出,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最大限度使提出的改革方案符合实际、符合改革要求,切实解决问题。要引导干部群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看问题,认识到改革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充满活力的必由之路,讲大局、顾大局,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坚定不移抓好落实,不打折扣,不能遇到矛盾和问题就绕着走、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对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积极化解。
八:改革举措要接地气
会议强调,要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往前排,也要在有利于建章立制的改革举措上下功夫,依靠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要在国企、财税、金融、司法、民生、党建等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要保持督察工作力度,在是否解决了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让实践来检验、让基层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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