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形势专题调研报告(3)

社会稳定形势专题调研报告(3)

核心提示:2015年1-3月,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9.38亿元,同比增长7%,比去年同期高2.9个百分点,与全国增速持平,但仍低于全区0.6个百分点,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经济持续低迷。

三、造成的影响

(一)企业资金链断裂,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企业资金链断裂,易造成企业资不抵债而倒闭,这将导致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几率上升,其中因涉及到多方利益,债务纠纷及劳资纠纷事件频繁发生,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一是债务纠纷。如2015年初,农业银行**分行对17名贷款客户提起诉讼,涉诉金额达1.5亿元人民币,其中多为公司经营不善,无法筹集资金偿还贷款本息而形成违约。二是劳资纠纷。如**巨东种养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拖欠数十农户的养殖劳务费和风险金。2014年7月21日,10多农户聚集到覃塘法院咨询起诉时效,要把巨东种养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件涉案人员多、诉讼标的达190多万元,对社会影响较大。

(二)银行风险积聚,贷款投放趋于谨慎

受经济景气度低,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攀升,涉诉案件不断增多的影响,各银行对市场预期下降,贷款投放均趋于谨慎,主要表现为:一是提高贷款门槛。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减少不良贷款率,对贷款审批程序和标准均提高,部分企业和个体户自身资质不达标未能获得贷款。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持续增加,部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授信权限上收到区分行;二是对企业抽贷。在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的情况下,企业还款意愿和能力必然有所降低,这势必使部分银行出现抽贷行为。以**市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为例,公司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业务是通过木薯加工生产酒精等化工产品。因建行区分行认为酒精行业不景气,该行收回该公司的5000万元贷款后没有再批。银行为规避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将导致辖区企业融资难问题更为凸显。

(三)民间借贷市场风险爆发

受经济下行影响,银行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实体经济资金周转困难,民间借贷景气度低,民间借贷的“正规军”——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呈恶化趋势。据调查显示,当前**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注销或降低注册资本。在2015年初,**市旺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注销注册,宏源丰小额贷款公司减少资金0.56亿元;二是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成空壳。据调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基本被投资人以隐秘的方式抽走,小额贷款公司成为空壳,处于无业务、无人员的状态,如**市景泰惠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2012年3月前投资人已利用其他主体向小贷公司借款的形式将小贷公司资金全部抽逃了,2012年3月后公司已无业务发生;三是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不良率高企,贷款只收不贷。当前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不良率高企已是普遍现象,90%的小额贷款公司不良率超过50%,一半的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本息。如**市温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市港南区美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市利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市万家信小额贷款公司,**市温商小额贷款公司等均处于只收不放的状态;四是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亏损加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没有计提风险准备的规定,对许多不能按时收回本息的贷款,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未计提准备,因此账面上反映的利润数据并不准确,若将不良损失考虑在内,估计**市17家小额贷款公司80%已陷入亏损;五是被高利借贷拖累。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高息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事件频发,部分违规从事高利借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被拖累,资金周转陷入困境。

四、对策建议

(一)继续关注经济发展状况,增强信贷投放的针对性

一是密切关注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准确领会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和信贷管理政策意图,认真执行各项货币政策,保证金融机构自身经营与国家政策导向相一致,增强金融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效性,防止资金低效率使用。二是提高经济发展的判断力和前瞻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预期方向,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不断增强金融对经济持续发展支持灵活性。三是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开展信贷支持工作,加强对辖区经济运行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支持力度,尽量满足经济建设薄弱环节和拉动经济增长明显的项目贷款需求,防止辖区经济出现下滑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银政合作,共同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支持担保体系,增进企业信用。加快建立辖区国资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步伐,构建辖区担保行业良性竞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减轻银行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农村“三权”流转制度和林权流转制度,及时启动相关确权登记工作,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涉农贷款可抵押资产总量,有效降低涉农贷款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工业园区土地证办理,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加快解决工业园区企业土地证问题,使企业有充足的抵押物向银行进行融资。

(三)转变银行经营模式,完善定价机制,加快金融创新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基础上,切实转变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经营状况,完成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单一效益到综合效益的转变;二是完善利率定价管理政策和程序,建立包含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市场流动性、央行货币政策等各种变量在内的内部资金定价系统,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参照合理收益方法确定本行的基准利率水平,综合考虑风险补偿、费用分摊、客户让利幅度、产品收益相关性及因提前还款、违约和展期等导致必要的价格调整因素确定价格水平,减少价格和风险带来的损失;三是摆脱传统业务获取盈利的束缚,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加强业务创新,加强负债业务与信贷业务的创新,大力发展理财、咨询、金融衍生品交易类等较少占用资本金的中间业务或表外业务。

(四)加强风险监测与防范,警惕民间借贷风险转移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监管部门信贷政策。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信贷资金进行严密监控,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规避民间借贷案件风险,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二是是关注授信企业的行业信息,提前预警危险信号。银行不仅要关注授信企业的经营动态,也要对授信企业的行业动态、授信企业的担保互保信息进行关注跟踪,及时掌握危险信号,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对客户的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控与化解风险隐患。通过对借款人资金账户的监控,对大额资金流入与流出,存贷急剧下降,预付款大幅增加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控,防止资金转移,抽逃债务。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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