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2)

中国共产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2)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重要问题。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赋予的重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更好地发展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

三、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有治理观念的重大转变、又要有实事求是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还要有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具体有效的运行机制,同时要根据客观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切入点。

(一)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树立农民治理主体意识

马克思早在160多年前就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他们突出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7](P287)。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并把它作为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推动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我们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树立农民的治理主体意识。

第一,树立农民治理主体意识,需要我们党在农村工作实践中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特别是伴随着农村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渐变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治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更需要党在推进农村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这是提高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树立农民治理主体地位,尤其需要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农民的各项权。一方面在农村要进一步坚持加强学法懂法用法教育,坚持依法治村;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村规民约的建设和完善,实现做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承认农民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更好地激发包括农民自组织在内的各类主体的社会活力,从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树立农民治理主体意识,需要落实在行动中。为此,就要在党领导下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农村各项公共事务管理中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中来。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村民自治的广泛实践,不断提升农民参与协商治理的能力,不断提升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以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为切入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改革开放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所以在推进农村工作事务中更要尊重农民的利益需求。当前,农村社会矛盾激化的案例中,多数都是侵犯农民的正当利益造成的,其中农村征地带来的问题占据了较大比重。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然是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显然是深层次的农村治理。以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为切入点,对我们党推进农村治理的发展显然具有事半功倍之效。

第一,要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增加教育经费资助,着力推进农村教育和谐平衡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会保障力度,着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农民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拓宽农民受教育的途径,积极开展各类职业与技术教育等,为农民工就业与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支持,着力提升农民自身发展的能力和素质。要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畅通人们城乡自由流动渠道。

第二,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实现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包括农村土地、农民户籍、农业金融、农业科技、新型农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作为重点,一方面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混合型经营的发展,着力构建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

第三,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解决城乡问题。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别大,特别是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低,导致农村发展处在不利地位。对此,一是要继续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思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努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畅通城乡各种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改变原来不同的征地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切实保障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收益权。

(三)以推进党的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线

实现党在农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实现党在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农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党在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和必然结果。党在农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包括党在农村一系列制度设计和相应的体制机制,也是实现党在农村治理的具体手段和体现,更是党在农村治理的有效载体。正是在制度实施一系列科学规范的制度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实现党在农村的有效治理和服务,正是在治理和服务的过程中,体现了党在农村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并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一,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时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并实现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并实现体制机制的动态协调高效运转。我们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在于不断推进农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现农村治理体系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要客观清醒地分析农村治理体系的现状,找准症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体制等改革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取得巨大成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的统一,实现了包括农村文化在内各类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农村治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从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免除农业税,再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村治理的创新和发展。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破解的问题,诸如一些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这些都严重削弱了党的治理能力。

第三,在农村治理中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治理实施层面的具体运行体制机制,实现运转协调高效。在坚持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在农村治理中,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结合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更加注重健全村民自治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进一步建构完善党在农村基层相应的民主政治制度、农村经济发展制度、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制度,以及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体制机制,从而构建起一整套科学规范、运转协调、高效的治理体系。当然,更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要在客观分析我国农村治理现状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研究和理论创新研究,在做好顶层设计同时,又要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实施层面的具体设计和安排,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党在农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8](P96)

(四)以创新党的农村治理方式为载体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的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文化需求多元化等,客观要求创新农村治理方式。农村治理方式是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的具体载体和途径。

第一,在农村治理中要坚持法治的基本治理方式。正如江必新在解读三中全会时指出:“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对此在农村治理过程中,要树立法治观念,健全法律法规,坚持法律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服务、依法行事,切实构建能够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而富有活力的长效体制机制,实现社会的发展、稳定、法治的有机结合。

第二,在农村治理中要更多地注重因势利导,实现向变堵为疏的治理方式的转变。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带来农村发展的巨大变化,但当前农村各类矛盾的存在也是客观现实,需要我们客观面对,尤为重要的是针对各种矛盾,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是堵还是疏?显然在过去一段时间我们更多的是堵,其结果是导致矛盾的激化。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地认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革命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时期,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同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只有牢记这一点,心系群众、心系百姓,这样才能取得广大农民的信任,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努力做好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做农民利益地维护者,为农村、农民提供满足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农民自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参与到农村各项工作中来,让更多的治理主体能够平等参与到其中来,能够代表自己的利益并参与治理,只有这样才能调动起积极性,才能激发各类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活力,才能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关心、支持、指导、规范农村各类组织的科学发展,支持包括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村民合作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各类组织健康、科学、规范发展,以便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农村治理中,实现农村治理主体的健康科学发展。

第四,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针对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和问题,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特别是针对农民而开展的“荣辱观”教育,使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每家、每户、每人,逐步内化农民的自觉意识。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生活意识和观念;另一方面,更要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包括进一步完善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农村文体事业,切实保护和开发具有鲜明特色和价值的农村民俗文化等。此外,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要特别注意畅通城乡文化交流与互动的正常渠道,进一步完善“三下乡”、“文化大篷车”等活动模式,充分发挥信息化时代的优势,拓宽城乡文化交流渠道,打造城乡文化交流新干线,从而为农村文化的发展拓宽渠道,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唤醒农民的自主意识。

总之,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关键,没有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谈不上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谈不上实现农村治理的现代化,更谈不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和目标。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不断加强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党带领人们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迫切需要和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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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许海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汪春翔,胡宜.当前我国农村信访的主要趋向及对策分析[J].求实,2013,(4).

(作者系临沂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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