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社会主义敬业观就是建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形成的敬业精神的价值共识和传统美德基础之上的,它不仅与这种传统美德一脉相承,而且是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时代升华与弘扬。它获得了全新的社会特质,并具体表现为热爱本职、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操守与行为方式,因而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社会主义敬业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应该看到,中华传统的敬业精神毕竟是在以农耕为“本务”,以家庭为“本位”的宗法社会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生产力不发达,职业分化的有限性,造成了它特有的狭隘性;宗法制度的社会结构又使它不可避免地打上等级性的烙印。社会主义敬业观则是建立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的,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成长和发展的,因而无论在价值内涵上、价值功能上、价值目标上都突破了传统敬业精神的狭隘性和宗法等级性的局限,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性的新特质。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了人人平等、互助合作的社会关系,形成了职业无尊卑、劳动无贵贱的价值共识和社会氛围,这就使得社会主义敬业观在价值内涵上获得了全新的社会主义性质。
第二,社会主义敬业观具有自觉的服务性。一般而言,职业活动既是人们履行一定社会职责的最重要的舞台,又是人们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基本的途径。但如何实现这两者的统一,却要受到各种社会条件的制约,成为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这就必然使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的敬业精神呈现出特有的历史性质,甚至被严重地压抑和扭曲。社会主义的敬业观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在价值观念上的反映。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的统一,为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实现履行社会职责和实现个人价值的统一,开辟了现实的广阔道路。这就极大地唤起了人们的道德自觉性,激发出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要求,使社会主义的敬业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觉的服务性。
第三,社会主义敬业观具有强烈的创新性。如上所述,敬业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精益求精。这种职业追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获得了得以实现的全新的社会条件,而且也被注入了新的强大活力。社会主义事业是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它本身就意味着在实践中不断地开拓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人为本的宗旨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各项事业和各种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必然极大地激发人们职业活动的创新精神,而人们行为的主体性、多样性和选择性的确立和增强,则为这种创新精神的弘扬提供了强大的主体动因。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职业活动和职业追求已经在不断超越“养家糊口”“过上好生活”的传统圈子,而日益同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需求联系起来;社会对人们职业活动评价的价值尺度,也不再单纯地停留在是否是行家里手、兢兢业业的层次,而是提升到是否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更高要求。正是人们职业活动的这种创新精神才成为汇聚我国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的重要因素,使传统职业不断提升、新兴职业不断涌现,社会呈现出就业和创业相结合的一派繁荣景象。
应该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敬业观是一个长期社会实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敬业观在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努力将其同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地把握社会主义敬业观的新的特质,用以指导我们的职业活动,规划我们的职业生涯,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光荣使命和时代召唤。
(作者单位系湖南师范大学)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