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要求和理论依据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要求和理论依据

(原题:我们到底要什么?)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为什么必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人们普遍关切的问题,也是需要从理论上说明白、讲透彻的问题。

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总是面对错综复杂的价值观冲突,以至于人们常常感到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然而,运用辩证思维看待价值观冲突,我们就会把握其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任何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中,都存在着相互矛盾的两个基本方面,这就是社会的价值理想、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期待、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的矛盾。通俗地说,就是整个社会的“我们到底要什么”,与每个个人的“我到底要什么”的矛盾。在这个主要矛盾中,“我们到底要什么”的价值理想、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从总体上、根本上决定“我到底要什么”的价值期待、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因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如果“我们到底要什么”的价值导向模糊不清,“我到底要什么”的价值取向就会无所适从。从“我们到底要什么”与“我到底要什么”的主要矛盾和“我们到底要什么”的矛盾主要方面去看待价值观问题,我们才能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必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在其最本质的意义上,就是“我们到底要什么”与“我到底要什么”的矛盾。作为复数的“我们”,是代表社会所提出的价值要求,即我们这个社会所要求的到底是什么;作为单数的“我”,则表明个体所提出的价值要求,即我这个个体所要求的到底是什么。因此,所谓的“价值导向”,就是以社会的名义所提出的价值要求,又以社会的名义引导每个个体认同这种价值要求;所谓的“价值取向”,则是基于个体的价值要求,对社会的价值要求的认同或拒斥的基本态度。

在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中,我们首先不能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而与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个体生活与整体的社会生活是相互融合的,个体生活总是以某种方式表现了整体的社会生活。整体的社会生活也总是以某种方式蕴含于各不相同的个体生活。社会的价值导向,总是形成于具有普遍性的个体价值取向,因而才有可能反过来去“引导”个体的价值认同;同样,个体的价值取向,也总是蕴含着某种社会的价值要求,因而也才有可能去“认同”社会的价值导向。

从社会现象上看,社会中的每个个人的价值目标及其价值取向总是千差万别的、千变万化的。似乎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只是取决于个人的利益、欲望、兴趣、情绪甚至是嗜好等纯粹与个人相关的因素。因此,人们往往把个人价值取向的基本特性视为主观性、任意性和随机性。所谓主观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意愿,个人愿意选择哪种价值目标,就选择哪种价值目标。比如,我喜欢唱歌所以我学声乐,我喜欢绘画所以我学美术,我热爱自然所以我学生物,我喜欢无拘无束所以我游手好闲,如此等等。所谓任意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可以随意改变,今天选择这个价值目标,明天就可以选择那个价值目标。比如,我今天“跟着理性走”,认真钻研理论,明天我就“跟着感觉走”,听天由命。所谓随机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与改变,完全可以脱离社会的各种条件的制约,只是个人的随机的选择与变更。比如,我今天认同“理性”而明天认同“感性”,这只是个人的任意的选择。

然而,透过每个个人的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价值选择,我们就会发现:个人的价值目标总是“取决”于社会的某种价值理想;个人的价值取向总是“取向”社会的某种价值导向;个人的价值认同总是“认同”社会的某种价值规范;个人的价值选择总是“依据”某种社会的价值标准。这表明,在社会的价值体系中,个人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认同和价值选择,总是具有社会性内涵。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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