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要求和理论依据(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要求和理论依据(2)

个人价值取向的社会性内涵,主要表现在个人的价值取向中的社会内容、社会性质和社会形式这样三个方面(1)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内容上看,总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正义、政治制度、法律规范、道德伦理、人生意义等问题,而绝不是没有社会内容的所谓纯粹的个人问题;(2)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性质上看,总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暂时利益等问题,而绝不是与社会无关的所谓纯粹的个人问题;(3)从个人价值取向的形式上看,总是要表现为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宗教、艺术、伦理、科学和哲学,而绝不是与社会意识形式无关的所谓纯粹的个人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人的存在方式及其自我意识正在这种社会转型过程中发生深刻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形成相互冲突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思潮,从而也形成了各不相同的个人价值取向。然而,透过这些五花八门的个人价值取向,我们却可以发现蕴含在这些价值取向中的社会性内涵。

社会的价值导向,是以其时代性的社会内容、普遍性的社会性质和可操作性的社会形式去表达社会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规范,引导个体“认同”和“取向”社会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规范。社会生活表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总体趋向,总是取决于社会的基本价值导向;而个人价值取向的困惑,则总是根源于社会价值坐标的震荡。因此,解决个人的价值取向问题,最根本的是解决社会的价值导向问题。通俗地说,要解决“我到底要什么”的问题,关键是解决“我们到底要什么”的根本性问题。“我们到底要什么”这是当代中国面对的根本性问题,也就是确认当代中国的价值理想,并从而确定相应的社会价值导向的根本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就要以“我们到底要什么”的价值理想、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去引导“我到底要什么”的价值期待、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这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性的现实要求和理论依据。

(作者孙正聿系吉林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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