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播:传播研究的范式创新(3)

城市传播:传播研究的范式创新(3)

传播含义的拓展与“中介化”转向

城市传播将传播理解为一种中介化实践,以开掘主流传播学未曾涉及的方向。这个中介化的解释立足于哲学意义上的“主体”发展历程,即德布雷所言的中介(mediation),是“处于中间介入两者之间的、使两者发生关系的第三者,如果没有这个中介,这种关系就不会存在”。在这个视域里,“传播”的含义发生了几次重大变化,在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中,传播从主—客体联系的工具,转向主体间性的互动(哈贝马斯)。但这仍然属于现代性范畴,传播仍然是“主体的行动”、“目的的手段”,主体、客体对于传播具有毋庸置疑的优先性。在打破现代性主体观的中介化范式中,传播与主体、客体的关系反转了,传播是主体的“存有”方式(海德格尔),是构成主体的方式(福柯、利奥塔),是主客体得以显现的实践场域。现代性范式对于传播与人之关系的论断——没有主体、客体,就没有传播;可以被反转为——没有传播,就没有主体、客体。基特勒倡导的“媒介本体论”则走得更远,他将“中介”理解为一种本体,一种在本体论意义上从未涉及的第三元——“中介关系”(mediatic relations)。

这种不同于主流传播学的传播“中介化”范畴,突显了传播作为一种中介化实践的重要性,展现了传播研究与其他人文、社科研究对话的可能。传播渗透在所有领域,史无前例地成为了人类社会的构成性要素。只有在这个层面上,传播的“中介化”才能被理解为延森所说的,人类学术思想史上的一次“交流的转向”,一个可以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向、语言学转向、空间转向、视觉转向等相提并论的学术思想史中的拐点。

基于此,城市传播给予城市、媒介、传播及其相互关系以全新的理解,新媒体不仅是在主流范式中的功能加强版解释(如媒介赋权、拓展社交网络、建构虚拟公共领域等);城市与媒介的关系不再局限于真实—再现,而是互相嵌入、交织融合;传播不仅是信息传递的符号互动过程,而是编织人类关系网络的实践。正如赛尔所言,新媒体激发的传播实践变革,致使当下的社会成为极度中介化的社会。建基于新旧媒体融合的传播,打破了诸如主体—客体、真实—虚拟、内容(信息)—形式(媒介)等等形而上学本体论基础上的二元对立,开辟了人与世界关系的一种崭新尺度。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