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企改革意见”离不开“切入口”

落实“国企改革意见”离不开“切入口”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9月13日新华网)

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在多年来酝酿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的,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部署和决策开展的,其“含金量”和“指导意义”不容低估。“指导意见”将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国企改革和国企发展的指导性方针。在媒体报道披露的“意见”中,并未涉及更多更细的内容,但整体而言,“指导意见”的实施落实,以及改革的核心终归离不开几个最重要的“切口”。一是国企的“成份”。多年来,国内国企在股份构成上以“国有”(独资)为主,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优势,但另一方面却直接造成了垄断性过强,以及市场竞争性较差,以及管理体制机体的僵化等,也正是国企积弊之一。公众关注和关心的本轮国企改革,必然直接关注这一问题是否解决,尤其是是否改革放开和引入民间社会资本参与国企建设和发展上。

值得欣慰的是,改革者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新的“指导意见”中,提及“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说明打破旧的股权构成模式已经形成共识。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到国企改革和国企发展过程中,已经是时代所必须面临和完成的任务。本轮国企改革,或将“权属属性”改革当成核心改革点之一,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释放国企活力的方式和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

其二,本轮国企改革必须触及和做出根本转变的另一重点是,关于国企中早就存在的“祛除腐败”问题。时下的国企改革,除了市场倒逼、机制体制本身产生问题后的倒逼之外,不容质疑的是有“腐败问题”的原因。多年以来,国企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近年来某些国企领域腐败高管频现,国企领域的“职务消费”的“奢靡与夸张”,国企内部用人和管理上的问题,以及管理机制体制不善下的巨大的国资流失问题等,无疑也是国企必须改革、不得不改革的因素。日前,媒体报道的中建总公司的内部严重腐败,某些国企领导开“夫妻店”,猖狂权力谋利、大搞权钱交易,搞利润输送等,已经非国企管理运营中的个别。本轮国企改革和“指导意见”,必须也必然从根本上着眼着手解决遏止腐败。要让国企形成科学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让国企运营更公开透明,如何让国企干干净净,彻底解决好“官仓老鼠大如斗”的尴尬,将是“指导意见”必然面对和解决的重点任务之一。

本轮国企改革,目标和重点还离不开回答和厘清“国企与民众的关系”问题。表面上,国企属于国家所有,全体公民属于权利权益人,但多年来在国企经营实践过程中民众身为“所有人”的影响力和参与度远远不够。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却与民众无法形成直接的“关系”,这不仅让国企相对缺乏对国企开展监督,也直接导致民众对国企的信任和认可度普遍不高。譬如在能源领域的成品油方面,理论上垄断经营者的利润是大家的,但现实却是民众更多地承受着高油价折磨和巨额利润的“贡献者”,反而无法感受到国企对他们“好处”。这正与国企运行的体制机制不科学有关。日前下发的“指导意见”,鼓励国企重组上市,调动更多的公众参股,以股权募捐、股票等方面让利于民众,以及未来在国企领域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改革,都是开展注重民众利益的体现,也是让民众与国企利益更密切的体现。

“指导意见”的下发,是国企改革大幕拉开、正式开局破局的“标志”,对于未来如何,我们有充分理由看好,但最终的结果和效果如何,仍离不开“股权分配”、“解决腐败”与“国企惠民”的三大切入口或突破口。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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