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创新论”引领经济新常态(2)

以习近平“创新论”引领经济新常态(2)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就是突出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同时重视各个领域、各种形式的创新。

今年5月27日,习近平在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等,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今年2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增强紧迫感,把更多精力用在研究增强创新能力上,着力破除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动的体制环境。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被摆到了重要位置。科研成果如果束之高阁,不仅不能形成生产力,而且反过来窒息科技创新。同时,如果体制机制不能有效激发创新活力,首先需要创新和变革的就是体制机制本身。

以国有企业为例。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创新驱动成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应该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增强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增强国有企业创新的原动力,需要有体制机制的创新。搞科技创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在短期内很可能就会下降。国企负责人任期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怎么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激发创新活力,这是国企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

同时,任何科技研发都不可能保证100%的成功率。如果不考虑这样的风险,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也会大打折扣。此外,我们还应该创造适合市场竞争的条件和环境,让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生产力。

我国国有企业和部门曾经创造出“两弹一星”的辉煌战绩,现在在高铁、核电等领域卓有成就,今后在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方面,也完全能够集中力量、协同攻关,通过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创新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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