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准确把握生态红线内涵(2)

全面准确把握生态红线内涵(2)

第三,不能认为红线划定之后就可以一劳永逸,而是要从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普遍性原理中认清管控红线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生态保护红线在纸上、图上的界定,标志着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然而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存在矛盾运动,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将产生。我们绝不能认为红线划定即大功告成、万事大吉,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严守红线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究其原因,是因为划定的红线必然会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和挑战。这种影响和挑战集中地体现在各地发展的冲动上。曾有许多地方因为项目建设和开发而导致不少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和功能区划频繁作出调整,这无疑警示我们,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同样会不断面临许多新的情况、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由此可见,要使生态保护红线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铁线”,各级政府要在思想认识上保持严守红线的定力,不为眼前和一时的利益所动,真正做到不敢越雷池一步。在保障措施上,国家和地方要分层次建立起确保红线落地的一系列长期管用的保障制度,其中包括法律制度、管理办法、监测预警体系、环境准入和生态补偿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有了完备的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才能得到长久的有效管控。

第四,不能把眼睛仅仅盯在红线划定最终形成的“一条线”或“一张图”上,而必须要从过程与结果的辩证统一上把划红线的过程作为宣传、推动生态文明的过程。

按照国家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最终成果应当体现在各级形成的“一条线”和“一张图”上。这一结果固然必不可少,但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对红线划定的过程亦应予以高度重视,因为从根本上讲,过程比结果的意义更为重要。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离不开社会和公众的理解支持。因为红线一旦划定,就有可能改变一个地方或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影响一部分群众眼前的利益。因此,对于担负这项工作主体责任的环保部门要改变“闭门画图、埋头划线”的做法,以开放的姿态让群众参与到红线划定的工作中来。认真听取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真正使红线建立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之上。

红线划定的过程,也并不应该仅仅是少数人从事的一项纯技术性的工作,而应当是向社会和公众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推动一个地方生态文明进程的社会性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追求的绝不仅仅是“一条线”或“一张图”的结果,更为看重的应是全社会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这一结果。但此项工作还存在宣传不够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充分利用生态红线划定的契机,加大宣传的力度,使生态文明理念深植于人民群众的头脑中。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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