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通讯网络诈骗迈出通信安全第一步
如今,信息流通更加顺畅的同时,隐私泄露风险也更大,规范手机卡使用管理的要求更加紧迫。“手机实名制有助于加强有效监管,把移动互联网活动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中”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此前表示。
王四新表示,手机实名制也是要配合网络实名制展开的。因为现在都是通过手机交易,如果我们都实名之后,对于落实责任是巨大的促进。对于行为的可追查性产生威慑力量,从管理的角度,也可以顺藤摸瓜,可以找到违法犯罪的人,肯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身处以手机传播为主的新媒体时代,手机存储了我们太多的隐私和“秘密”,通过手机号码不仅可以联络到我们,还可能搜寻到对应的邮箱地址、社交账号等等诸多个人信息。
手机实名“剑指”通讯网络诈骗
事实上,早在2013年9月1日起,工信部就要求运营商对新入网电话用户全面实施实名登记制度。今年1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重拳整治“黑卡”。
记者走访发现,实施近两年的手机实名制,在新开卡方面落实较好,运营商的自有营业渠道和社会合作渠道商,新开卡全部实名认证。但在路边报刊亭,仍有少量非实名认证手机卡。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出台如此强有力的实名制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通讯网络诈骗和垃圾信息,同时推广手机支付等先进技术,更好地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卡。目前短信息服务投诉是电信服务投诉中最多的业务,实行手机实名制,能减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违法行为。”该业内人士表示。
“实名制”只是通信安全第一步
对于手机实名制,笔者觉得最紧要的,倒不是用户信息流失、补录麻烦、避免造假等等,而是如何在法律层面确保运营商不会“监守自盗”。其实有些垃圾信息,或多或少都与运营商的“增值服务”或者疏于管理不无干系,“散户”易控,可“机构”难管。在手机实名制方面比较先进的韩国,很早就从立法层面入手,规范和完善手机实名制,包括制定“防止手机短信滥发对策”,规定各通信服务商和短信广告商必须签订杜绝滥发行为协议,甚至还修改《信息通信网法》,规定推销短信和电话广告要征得用户的同意,违者重罚。正是因为有这种无微不至的法律制度的“呵护”,保障了手机用户的权益。
手机实名制亟待配套措施
要想真正做到隐私保护和通信监管两不误,不能仅指望“电话实名制”单打独斗取得神效,而是需要更多配套政策制订与落实。这就要求,一方面,包括运营商在内的信息产业领域的相关企业应坚决摒弃“经济效益至上”的观念,更加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另一方面,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健全与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出重拳整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行为。特别是,针对实名登记后个人信息“集中暴露”问题,为避免这些“精确信息”被不法之徒所利用,不妨借鉴德国通过制定《数据保护法》提供出整套的信息使用规则等做法,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筑牢“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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