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关系的思考

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关系的思考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蓝图,既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执政党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动力和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是同一发展过程

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国的法治建设步伐走得越发稳健;法治作为一种推动和保障国家改革与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作用也日益凸显。

从党的执政经验和实践创新看,依法治国和改革发展互为动力与保障。建国之初,党就将“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作为跳出中国两千年政治兴衰定律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后,党一方面通过建立“民主”与“法制”来恢复和发展政治社会秩序;另一方面,逐步提出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60多年的执政实践说明,党治国理政的过程,既是国家发展和社会改革的深化过程,也是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其中的每一步改革和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法治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和改善。

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是同一时代课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与发展的最根本特征和保证,将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国的全方位、全过程,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同时,依法执政的内涵还要求,党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并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在党的领导下,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法治中国建设和深化改革推进是同一时代课题。

新中国成立和党通过革命获取政权是分不开的。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能力提升和党对市场经济的探索与发展是分不开的。在全面深化改革期,党的执政能力提升和党对依法治国的探索与实践也是分不开的。当代中国已经开启了一个尊重权利和履行责任的法治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深化改革的推进,也是推进和实现法治、或者说是解决法治中国建设“怎么办”的问题。

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是同一实践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决定》对此明确表述为五大体系和六项任务。“五大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六项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五大体系和六项任务,构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的实践指向。

在五大体系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强调科学民主的立法体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强调透明负责的政府体系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强调公正权威的司法体系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强调有效安全的法治参与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强调一个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依法执政体系建设。这是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法治建设,不仅体现了当代政党政治文明所需要的基本价值诉求和实践要求,也体现了现代法治文明所应有的基本内涵和价值。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