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果实不容篡改,维护正义共促和平(3)

二战果实不容篡改,维护正义共促和平(3)

建立合作共赢的国际新秩序

中国不仅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历史文献的参与方,还积极参与创建联合国。1945年6月,董必武等人代表中国第一个在旧金山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同年10月联合国成立,中国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这对战后建立以联合国体系为中心的国际秩序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在维护国际安全问题上发挥了日益显著的作用。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从新干涉主义出发,以“保护的责任”之名,行“政权更迭”之实。对此,中方倡导“负责任的保护”,强调在干预之前、干预期间以及干预之后均要负起责任来,而不是政权更迭之后一走了之,留下烂摊子,让目标国如陷泥沼,国民苦不堪言。今天战乱不堪的利比亚即是一例,教训不少。在涉及叙利亚问题上,中国从维护《联合国宪章》出发,没有随波逐流,恰恰体现出了大国的担当。

冷战结束二十多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尽情享受“历史假期”的同时,新兴市场国家却革故鼎新,奋发图强,其崛起正在改写世界经济与政治版图。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担当重任,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复苏的关键力量。这为新兴经济体更广泛参与未来国际秩序的建构创造了条件,新兴市场国家的积极参与将增强世界秩序的合理性与均衡性。

而全球治理机制的完善正有助于增进国际安全。近代以来,多次世界秩序的形成或变迁,都发生在战争冲突后,而20世纪末以来这一轮世界秩序的演变,基本上是在和平的状态下进行的,也决定了此轮秩序的演化将更加错综复杂。未来国际安全还将受到两大因素的影响:一是零和观念挥之不去,合作共赢的新观念取而代之尚需时日;二是影响国际安全的主体日益多元,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日益增大,不可低估。

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倡议,既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继承,更是一次重要的创新和发展。为此,王毅提出了“四要四不要”,即要和平,不要冲突;要合作,不要对立;要公平,不要强权;要共赢,不要零和。

总之,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是正义的胜利,是和平的胜利。联合国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的制度性成果。《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地写道:联合国的成立在于“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切实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至关重要,奠定战后国际政治格局基础的《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等历史文件精神都必须得到遵守。以史为鉴,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让正义得以伸张,和平得以维护,将为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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