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讯问录音录像应形成常态

刑案讯问录音录像应形成常态

摘要:9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称,公安机关正在实行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未来将逐步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所有刑案讯问将全程录音录像

9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如何防范冤假错案?

姜伟在发布会上介绍,司法改革中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等文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2013、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

为什么会产生冤假错案?孙谦指出,最主要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个别司法人员依法保障人权观念缺失,二是个别司法人员违法办案、违法取证、暴力取证,甚至刑讯逼供,并提出防范冤假错案的4点具体措施,包括牢固树立“人权”观念、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4年9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清理了1800多件因证据存在问题结不了案的超期羁押案件。

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有记者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法庭秩序罪作出的修改,是否会给律师的自由和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回应表示,作出这一修改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维护法庭的秩序,并不专门针对任何群体,律师作为诉讼参与人,既受这一条款的约束,更受这一条款的保护。

赵大程表示,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律师辩论辩护等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辩护律师也应遵守庭审规则和法庭纪律,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对极个别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则介绍,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措施,对重大案件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并逐步扩大询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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