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主党内的领跑者,希拉里经常要面临共和党参选人的围剿,这也迫使她练成了一身以寡击众的绝活。
在德州一所大学的毕业礼上,希拉里对四位共和党对手点名道姓批评:德州前州长佩里“签署歧视少数族裔选民的法案……并为《投票权法案》(遭高院)部分废除而鼓掌”;威斯康辛州州长沃克“缩短了提早投票的时限并签署法案让大学生更难投票”;“杰布·布什则在2000年犯下严重错误,删掉了大量选民”;新泽西州长克里斯蒂“否决了一项延长提早投票时限的法案”;并在最后指出“共和党蓄意的,系统性的试图阻止数以百万计的美国选民投票”。
希拉里此次对四个政敌的批评和攻击,直指美国选举制度的核心问题:投票难。
美国总统大选每次都进行得热火朝天,每次活动下面看似都是人山人海,每次大选感觉都关乎美国和世界命运一样,两党候选人的竞选经费也是水涨船高,可实际上美国大选投票人数却少得可怜:2012年总统大选只有57.5%的合资格选民投票,尽管从2008年到2012年美国多了800万合资格选民。而2014年中期选举投票率只有36.4%,二战以来最低。对比欧洲国家动辄百分之八九十的投票率,美国投票率低得让人都怀疑他们民主程度不够高了——虽然美国最热衷在世界上推广民主。
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美国“太民主”了,导致民众“民主疲劳”。相比欧洲各国顶多选个政党,选个议员,然后再由党内部任命政府官员的“不民主”做法,美国开放给选举的岗位太多。不仅总统、州长、市长等各级政府首脑可以选,各级议会议员可以选,甚至连治安官、检察官、法官、州务卿、检察长、警察局长、学区委员等各种各样的官员都要“竞选上岗”。据说全世界参与选举的法官没有美国一个州的多,这就是美国选民的苦恼。
另一个原因是美国选举日选得不好。当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选八月八日八点八分这样的黄道吉日,而是因为他们选了一个“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这样的奇葩日子。选这个日子当初是因为建国初期的美国还是一个农业国,选举再重要也不能影响农业生产,所以必须选在既不要插秧也不要收获又不是太冷的11月。同时那时候投票站都设在每个郡的郡府所在地,在火车汽车飞机都没有的年代,农民平均要乘马车一天的工夫才能到达投票站,而周末又是安息日和礼拜日,所以最快只能周一出发,因此大选日就选在了周二。但这一传统却和现代高节奏的工业社会格格不入,美国人周二上了一天班都累死了,哪里还有精神去投票站排队。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