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彻底不清零仍待时日 但势在必行

流量彻底不清零仍待时日 但势在必行

摘要:消费者翘首以盼的“流量不清零”要来了。近期,新京报记者从运营商内部和业内人士多个消息源获悉,自10月1日起,三大电信运营商将正式推出开放套餐内单月流量不清零业务。 据透露,“流量不清零”的大致执行方式是,10月份起,三大运营商向所有用户自动推出“流量滚存”服务模式,当月计费的手机套餐中流量若有剩余,可以转移到下月优先使用。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规定,上个月的剩余流量只能顺延一个月,并不是永久不清零。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运营商推“流量不清零”

近期,记者从运营商内部和业内人士多个消息源获悉,自10月1日起,三大电信运营商正式推出开放套餐内单月流量不清零业务。

并非永久不清零

据透露,“流量不清零”的大致执行方式是,10月份起,三大运营商向所有用户自动推出“流量滚存”服务模式,当月计费的手机套餐中流量若有剩余,可以转移到下月优先使用。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规定,上个月的剩余流量只能顺延一个月,并不是永久不清零。

关于流量清零,政府层面已经多次喊话。今年5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实施宽带免费提速,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降低资费水平,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7月份,工信部再次要求10月底落实流量不清零业务。

为响应提速降费号召,部分运营商已推出流量半年包及年包,部分实现了流量不按月清零、流量可转赠服务。

最初体验可能打折扣

面向全网用户实施的“流量不清零”政策,会不会对运营商效益带来很大影响?运营商内部人士的回答是“这是肯定的,我们要考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态度,担心引发股价震荡”。23日“流量不清零”的消息传出后,三大运营商股价均下跌。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表示,三大运营商中,电信联通的流量收入占比更高,此政策主要在流量上给用户让利,因此将对电信联通的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作为央企,三大运营商还要保证完成国资委的绩效考核,因此流量让利实施后,不可能一降再降,4G规模放号带来的降价空间或将封闭。”付亮说。

对消费者而言,“流量不清零”实施后的最初体验可能打折扣。运营商内部人士称,政策实施的具体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改造系统要花大量时间和金钱,一开始的用户体验不一定能做到最好。“系统改造和资费调整都需要运营商自己摸索完成。这牵扯到全网几亿用户,每个用户的套餐收费如何更改等数据都需要梳理,因此对运营商而言,还不能说完全准备好了”,该人士称。

实施过程艰难漫长

对于流量不清零政策,除了屡屡引发消费者的吐槽,政府部门也多次提出要加以改变。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到“上网流量不清零”、“流量可转赠”、“提速降费方案”,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实施宽带免费提速,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降低资费水平,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

7月,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再次强调,工信部下一步还将强化定期跟踪,确保企业按照承诺落实全年网络提速任务,推动企业推出面向所有移动用户的、能够普惠的当月套餐数据业务流量不清零措施。

然而,尽管多次被催促,运营商在这方面始终不作为。

其实在两三年前,三大运营商便已开始进行一些流量方面的创新,中国电信率先推出了流量宝产品,提出了流量可以转赠、交易以及间接的不清零概念,同时,中国移动的流量和中国联通的流量银行也都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创新,然而这些措施却都不能算做是真正解决流量痛点的方式。目前而言,运营商也只是个别套餐或流量包才能享受流量不清零政策,并没有真正推广开来。

未击中消费者痛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不清零措施是以两个月为期限,并不是永久不清零。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

通信专家项立刚指出,以两个月为期限自然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想要的是永久不清零。通信世界周刊总编刘启诚也表示,这种模式并不能解决消费者的流量痛点。

对于该项措施对运营商的影响,刘启诚和项立刚都认为,流量不清零这方面的收入在运营商总收入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对三家企业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但电信分析师付亮却不这么认为:“对于中国移动这样营收达几千亿元的企业来说,损失几个亿的流量收入并不算什么,但对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就不一样了,这两家企业在营收和利润方面跟中国移动的差距很大,几个亿并不是小数目。”

同时,付亮分析指出,三大运营商推出流量不清零模式将对虚拟运营商形成一定程度的打击,因为多家虚拟运营商对消费者形成吸引力的亮点就在于流量不清零,以后这一优势将不再存在,而对于那些流量清零的虚拟运营商来说,就更没有任何优势可言了。而刘启诚和项立刚却认为,虚拟运营商的目标人群都是“低端用户群”,对流量的需求较小,因此并不会被三大运营商造成很大冲击。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