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 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更应认清使命、自觉担当,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为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 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必须把牢方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更大贡献。
■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有体制机制的支撑和保障。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企业内部机制,完善外部管理体制,强化政策具体措施,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
■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着眼全局、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切实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体现到文化改革发展管理的方方面面。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文化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办、国办最近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全面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确保文化企业行得正、活得好、走得远。
一、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化改革发展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强调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强调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文化的独特属性,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是文化企业的特殊属性和独特功能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企业具有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经济利益、实现再生产的产业属性,追求合理的经济效益是理所当然的。但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文化企业生产的是精神文化产品,传播的是思想理念,影响着人们的道德判断和文化追求,肩负着价值引领、文明传承的重任。这种特殊性,赋予了文化企业有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不同属性,它必须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产品的社会效果,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决不能牺牲社会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更应认清使命、自觉担当,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为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为市场主体,活力、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同时也要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文化企业面对竞争的压力,往往忽视了文化企业的特殊属性及内在要求,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淡化社会效益的情况时有出现,存在唯发行量、点击率、销售额的现象。如何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已成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就会促进国有文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处理不好或出现含糊,就会偏离改革初衷,直接影响和制约文化企业的发展。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必须把牢方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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