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牢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2)

把牢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2)

二、统筹设计实施,构建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有体制机制的支撑和保障。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企业内部机制,完善外部管理体制,强化政策具体措施,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

在企业运营上,探索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应该成为文化企业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重要特征。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突出文化特色,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具体来说,经营理念方面,要强化文化企业意识形态属性,明确把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体现在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使之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追求和行为准则。治理结构方面,要完善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编审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机构设置,规范相关议事方式、决策程序和内控机制,确保正确内容导向。绩效考核方面,要推动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对直接涉及内容创作的部门和岗位,要以社会效益考核为主,收入分配和奖励也要相应予以倾斜。

在宏观管理上,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抓资产管理是抓导向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制度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在各地积极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中央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确保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在国资监管中,如何强化社会效益考核一直是个难点。这次《意见》明确提出,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其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社会影响等具体指标中。这是一项硬指标、硬约束,使社会效益优先体现在规范管理中。

在政策保障上,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贸易等多个领域。比如,对转制文化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电影放映增值税由6%降至3%,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电影院等转制文化企业划拨用地可采取协议或租赁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等。这些扶持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让文化企业减少负担轻装上阵,起到了很好的兜底保障作用。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离不开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只有让文化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职工得到合理经济利益,文化企业才会努力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有效推进现有政策的落地,加强政策拓展研究,丰富政策储备,处理好文化经济政策同全局性经济政策的衔接,努力形成一套体现文化例外要求,支撑两个效益相统一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现在,有些地方国有文化企业体量小、包袱重、转企改制时间短,面临着竞争的压力和发展的挑战。《意见》特别提出,省属重点文化企业在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扶持其更好更快地做强做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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