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申论范文: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核心提示:国家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与特点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框架,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地方政府则在大政方针下制定出适应本区域的各项生态环境标准,依据本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发展经济。

“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的时代正在远去。今天,无论是正在考验我们的沙尘暴、干旱,还是颇为流行的绿色食品、低碳经济,都凸显着生态环境的价值。国际金融危机催生了欧美等国发起的绿色新政潮,环境保护、气候问题在国际舞台上地位凸显,国内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进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把“生态”作为特色,并放在“经济”之前,体现的是一种新型财富观。曾经,我们将大自然的馈赠视作理所当然,却忽略了生态环境本身的价值。1997年,一个由13位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和地理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对生态系统的一系列功能作出了价值评估,得出的结论是:自然提供的服务和经济价值总计约为每年33万亿美元!这一数字,几乎与全球每年的总产值相当。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即使在经济上也是得不偿失的。

当然,强调保护生态,并不意味着要守着“金山”受穷。无论是经济尚处落后地位的部分地区,还是置身发展中国家行列的中国,发展依然是第一要义。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把经济的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之上,不仅考验着执政者的认识水平,也检验着执政者的政治伦理。

鉴于此,我们应根据自己的基本国情和承受能力,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有效地结合起来,边建设边保护,边发展边治理,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使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一是强化国家宏观调控与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国家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与特点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框架,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地方政府则在大政方针下制定出适应本区域的各项生态环境标准,依据本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发展经济。二是运用经济调控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消除生态环境不良后果。政府可运用经济手段来调控企业的内部经济成本,使企业来承担生态环境损失成本。同时技术可以解决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后遗症,也可以预防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三是把区域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微观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企业是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来源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就必须从微观上对企业加强控制和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环境保护是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而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站在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正是基于生态的重要价值和基础作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当下,我们应重新审视生态的价值,克服盲目发展的冲动,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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