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待】守护住青山绿水

【“十三五”期待】守护住青山绿水

过去30年,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发展,但也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能源,并导致环境日益恶化。近年来,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过去粗放式的发展道路是不可持续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更是付不起的代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新的高度;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循着绿色发展的理念,环境保护部及时制定各地和中央企业减排计划,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各地都在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生态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环保理念也体现在法律法规的完善过程中。“十二五”期间,一些污染防治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尤其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对制造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不力、阻挠环境执法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还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就是给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让环保思维植根于他们心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比如,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环保部近期开展的“约谈”,就让一些领导干部红了脸、出了汗,对绿色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十二五”期间取得的这些成就,坚定了我们治理好环境、发展好经济的信心,也让我们对“十三五”规划中的环保措施抱有更高期望。

绿色发展的理念,应该在“十三五”期间得到进一步贯彻。比如,大力发展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使用更加环保、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在这方面,要深化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挑战。

今年5月,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的第六届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团长、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发言中提出了四点看法:一是向清洁能源经济的转型需凝聚坚定的政治意愿,制定明确的国家目标;二是要有效设计鼓励性政策;三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给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四是在发展革命性清洁能源技术的同时,发展改良性的传统能源清洁利用技术。

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的工作,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得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先后发布,对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举措。实现目标的关键,就在于对举措的严格落实。

同时,针对一些环境违法乱象,需要在监管、执法方面多下功夫、下大功夫。前段时间,有媒体曝光了部分地方的“车检乱象”,这对有关部门敲响了警钟。正是对不法分子的包庇纵容,导致了车检领域的“潜规则”盛行。只有让监管不留死角,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才能堵住漏洞,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只有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对违法者严惩不贷,才能遏制乱象,刹住歪风邪气。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守护住青山绿水,要靠我们共同努力。我们不仅要有节约和环保意识,更要付诸于实践;我们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更要阻止他人的不正确行为;我们不仅要作出表率,更要积极宣传环保理念。

治理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如果急功近利、寅吃卯粮,就有可能矫枉过正,甚至出现相反的结果,到那时悔之晚矣。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做细做实,都是我们矢志不渝的态度。从每个细节、每件小事做起,汇成守护住青山绿水的强大力量。

“十三五”已近,我们期待的美好也近。让广大民众共享发展成果,让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为我们的幸福指数加分。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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