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结合”推进国企“混改”(2)

“上下结合”推进国企“混改”(2)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

改革要稳妥推进、试点先行

《中国社会科学报》:目前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已出,之前围绕“公私问题”、股权比例等很多争论在宏观上也有了答案,但从具体实践来看,又该如何探索推进?

黄群慧:为了既避免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又能够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作为一项重大产权制度改革,国企改革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克服,不能急于求成、操之过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试点先行、协同推进”的基本路径,在上下结合、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改革细则,然后才能全面协同推进。

《中国社会科学报》:实践中怎么“上下结合、试点先行、协同推进”?

黄群慧:中国的改革经验表明,成功的改革推进路径是先“自下而上”——允许基层积极探索,具体包括基层创新、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总结分析等操作步骤,得到基层探索的整体改革意义,进而“自上而下”——进行顶层指导下的推进,具体包括明确方向、选择试点、制定规则、全面推进等程序,从而实现积极稳妥的全面改革。而且这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过程往往需要多次反复。这种“上下结合”的改革推进路径,既激发了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保护了经济活力,又实现了改革的有序性,避免了改革一哄而上的混乱,是我们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方法论保证。同样,今天我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应该坚持这样的改革路径,或者说方法论原则。

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按照《指导意见》积极推进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而制定具体规则和程序、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保证进一步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下规范运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分类试点,寻找突破口,总结经验,形成操作规范。在试点中前行,在具体实践操作中不断发现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进行知识的积累,最终形成操作的规范。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加强经验交流,全国各地相互促进,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规范。

从整体推进看,要把握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协同性。这需要统筹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试点和规范的关系,渐进和突破的关系。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看,在中央层面,主要解决垄断行业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地方层面则着重解决地方融投资平台、城市公共服务业等改革,一些影响大的问题也可由地方先行试验;从试点和规范的关系看,一方面要建立容错机制、允许试点创新,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形成规范性的政策指导,另一方面也要通过规范,设定基本的试点创新“底线”;从渐进和突破的关系看,既要通过渐进开展积累相关经验,激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要敢于面对难点攻坚,突破改制重组的瓶颈。在协同推进上,要处理好两个协同。一是行业协同,就是要把握发展混合所有制节奏,既要加快竞争性领域改革步伐,又要攻坚克难,突破垄断行业的改革,相互借鉴经验;二是制度协同,要协同推进公司治理、产权和资产交易、资本管理、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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