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结合”推进国企“混改”(3)

“上下结合”推进国企“混改”(3)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

统一约束 避免“混合失当”

《中国社会科学报》:《指导意见》中提出,国企改革首先要分类和重组,对具体类别的企业在国有控股比例上是否也需要一些比例标准呢?一些地方政府将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参股比例、国有资本证券化比例等作为量化考核指标,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黄群慧:由于每家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历史沿革、行业特性、规模大小、生存状态千差万别,在具体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一企一策”是必然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没有统一的约束。国家统一的约束应该至少体现在改革程序公正规范、改革方案依法依规、股权转让公开公允、内部分配公正透明四个方面。

一是改革程序公正规范。整个改革先后程序必须有严格的规定,不要担心繁文缛节,公正规范是企业改革的第一要义,在规范和效率的选择上,规范始终应该摆在首位。二是改革方案依法依规。企业改革方案要严格遵照各项法律、规范和流程制定,最终要必须经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一些重大的企业改革方案建议由同级人大讨论批准。三是股权转让公开公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涉及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必须公开透明,转让价格要保证公允。信息公开透明,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往往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好办法。四是内部分配公正透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员工持股和管理者持股,这个过程中,要保证分配公正透明,这不仅为了避免国资流失、利益输送等问题出现,还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持股的激励作用。为了保证公正透明,一定要做到充分的民主,要注意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通过多轮投票选举产生职代会代表,职工代表充分发挥沟通桥梁作用,在改革总体方案的形成、职工持股认购额度分配等关键环节,每一项改革决策的酝酿与形成都要交职代会表决通过。

《中国社会科学报》:发展混合所有制受到很大的争议和阻力,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黄群慧:受到很大的争议和阻力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可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混合失当”问题,这使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关键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最可能发生的地方是优良企业、优良资产、优良业务线,并可能通过潜在利益、资产评估、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渠道发生。

《中国社会科学报》: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黄群慧: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重点采取两个方面的关键举措:一是统一政策标准,分企审批,即制定统一政策标准,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些重要事项有政策标准作为依据,同时每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必须上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批。二是统一产权管理,建立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加强产权交易的监管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做到混合前公平评估、混合中阳光操作、混合后规范运营。

员工持股要坚持三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报》:自党的十五大提出“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国企普遍进行股份制改革后,许多地方开始员工持股的试点,但有的被认为“国有资产流失”、“违反国家政策”,“应迅速予以纠正”,而有些国有企业则强迫员工出资购股。这次《指导意见》中又专门提出在国企混改中引入员工持股制度,您认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黄群慧: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引入员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员工长期激励机制,使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但是,员工持股制度能否有效发挥增加经济激励与改善公司治理的双重效应,关键取决于员工持股的具体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不当,不仅无法发挥激励作用,还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寻租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制度,应该坚持激励相容、增量分享和长期导向三个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报》:具体而言,这些原则如何发挥作用,避免您上述提到的可能引发的弊端?

黄群慧:首先,激励相容原则要求员工持股方案在保证员工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只有在股票价格、持有比例、持有期限、退出机制等方面设计得当,才有可能产生这种“激励相容”的效果,使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否则,会造成激励过度或激励扭曲的问题,从长远看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增量分享原则。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不能够将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作为员工持股的来源,要着眼于“分享增量利益”。也就是说,设计员工持股制度,不应将原有的国有资产存量去和员工分享,而应将企业增量效益尤其是那些明确是由员工努力而新创造出来的企业超额收益用作员工分享。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这将更加有利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总量,实现国有资产和员工利益的“双赢”。

最后,长期导向原则。大力发展混和所有制的背景下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应该仔细考虑如何将长期导向原则植入职工持股制度之中。在制度设计中,不仅要对持股员工的工作年限提出要求,还要规定员工持股时间,尽可能延长员工持股时间。只有坚持长期导向的激励原则,才有可能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激励效用,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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