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不能光靠“问责”说事
农村地区“秸秆焚烧”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一直以来都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特别是在近几年里,随着国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农村治理秸秆和如何解决秸秆遗留问题,也持续的被搬上“台面”。可这却让“农民焚烧秸秆腐田与环保问题”之间形成了矛盾,地方政府反而夹在中间“不好做人”。由此看来,周口市太康县政府被罚2000万,不足为奇,毕竟秸秆问题处理不好,地方政府的责任无可推卸。但是,治理秸秆问题不力,重罚之后,地方政府的治理思维若继续停留在“问责”基层干部上,不免有些“隔靴搔痒、缘木求鱼”之感。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秋收烧秸秆成农民惯例。地方政府出于环保角度“层层施压、罚款免职”的做法初衷固然正确。可绝不能忽视农村地区秸秆的“分量”,若是单纯的认为问责能够解决过去,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现象,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秸秆是农民种地的产物,不烧不可能堆在地里,而政府治秸秆焚烧,应当“统筹兼顾”,依靠“科学的能长期使农民接受的规定”来解决问题。不然,单靠基层干部“蹲田喝止”,来整治秸秆焚烧,就成了“守株待兔”的闹剧,秸秆谁来处理的问题,俨然还会长期困扰农民与地方政府。长此以往,秸秆问题就会升级成干群问题,发人深省。
纵观近年来各地出台整治秸秆的措施规定,大多都停留在问责层面,对彻底解决农村秸秆的主命题,却“偏离了方向”,甚至还是“治标不治本”。因而,治秸秆问题的根疾,还需从“秸秆本身的价值上”下功夫。综合现下各地的不同情况,治秸秆除去问责外,还可以利用“市场经济思维”来治理秸秆,利用现有的科学治理方式,使秸秆变废为宝成“可再生生物油,固化成燃料、建材、氧化碱化腐田”,以此不仅可以彻底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还可以让地方政府和农民双方受益,堪称“一箭多雕”。
所以说治理秸秆问题,为何年年出台禁令,仍不起效果,关键问题还是出在地方政府的治理思维上。试想一项政府的出台,群众不满意,必然有不满意的原因,绝非无理取闹。因此,各级政府在处理秸秆问题时,还需多到基层一线,多接地气的出台政策,光是依赖以往规定大于一切的“老旧”执政观念,那治秸秆焚烧的效果恐怕只是“层花一现”,要不到几年基层秸秆焚烧的“浓烟”,还会继续“笼罩”着“环保”!
秸秆处理亟待转向综合利用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亟待从严格管控的行政管理思路转向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思路。为此,要做好政策引导,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明确方向、目标和任务;尽快形成技术研发与推广的支持机制;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利用产业化
国庆节假期后几天,华北多地雾霾,其中一个重要成因就是农作物秸秆焚烧。近年来,不少基层政府出台了禁止大规模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规定,还派出大量基层干部进村入户搞宣传、田间地头严监管。即便如此,秸秆焚烧却仍然是屡禁不止。
其实,对农作物秸秆的利用可以是全方位的,可以制成青贮饲料、碳化燃料、优质肥料用于销售或农民自用,也可以从中提取高价值产品,比如,从麦草中提取木质素、从玉米棒芯中提取木糖醇等。有鉴于此,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亟待从严格管控的行政管理思路转向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思路。
首先,做好政策引导,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明确方向、目标和任务。通过政策引导,促使政府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走出四面围堵的旧路子,走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新路子;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形成产业化之路,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和利用效果,让企业从参与中受益;改变农作物秸秆利用给农民增加劳动强度和资金负担的被动局面,通过互助帮扶、中介服务、专项补贴等手段,让农民从农作物秸秆利用中尝到甜头,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其次,尽快形成技术研发与推广的支持机制。技术问题是制约农作物秸秆高密度、高深度利用的瓶颈。有关方面应尽快形成有助于农作物秸秆利用技术研发与推广的科学机制,吸引更多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投入其中,提高农作物秸秆深加工的附加值。但是,农作物秸秆利用技术研发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投资与回报比例难以确定,风险较大,政府应予以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调动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技术研发与推广的积极性。
再次,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利用产业化。以饲料加工为例,农作物秸秆利用存在饲料用户与初级产品提供者无法建立联系的尴尬局面。即个体农民无法完成农作物秸秆的饲料化生产,规模养殖户无法从市场购得由农作物秸秆加工的饲料。如果形成农作物秸秆收购、加工与销售的产业化链条,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和利用效益,还有助于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为此,各地政府应积极引导、推动、扶持农作物秸秆利用产业化运作,形成农作物秸秆深加工产业化的常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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