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却似乎只是“天上的云彩”。记者从我省相关部门获悉,尽管数年前,我省就已经将以房养老提上议事日程,但截至目前,具体的可操作方案,依然处于调研阶段。
去年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被列入试点城市。然而,一年多过去了,“敢吃螃蟹”者却微乎其微。幸福人寿作为国内第一家正式推出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截至7月底,仅签约12户家庭。这样的“成绩单”,相对于我国两亿多的老人基数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以房养老”模式难在哪儿
对于会不会选择以房养老这个问题,记者在西安市环城公园内随机采访了10位老人,几乎得到了相同的答案:没好好考虑过。只有一位老人表示,如果有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案,可以考虑以房养老。
在国家业已出台相关鼓励措施,相关保险公司又积极推进的情况下,以房养老却遭遇现实尴尬,原因在哪儿?对此,省社科院研究员石英认为,以房养老作为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成功的一种养老模式,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搬”,在我国必然会遭遇“水土不服”。石英分析认为,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以房养老,首先必须要有房。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我国实行商品房制度,到目前为止,也不过短短的二十多年时间。老人名下,有房的到底能占到多大比例,需要好好地调研。实现以房养老,不仅仅是要有房那么简单,还必须有“大房”,有“值钱的房子”。这样相关机构才会考虑“回购”,如果地段不好,又是建设多年、简陋的“房改房”,要实现以房养老,也是不现实的。
“现实恰恰是,没有经济基础,需要以房养老的老人,手里又没有能让保险公司看得上的值钱的房子。手里有这样房子的老人,往往经济基础和条件又很好,几乎不会考虑将房子抵押出去,用来养老。”石英说。
实现以房养老,完善的制度保障是关键。虽然保监会已经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但由于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相关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对这项业务还不是特别熟悉,在条款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还有诸多的不足。同时,房屋价值由谁来评估,有没有可信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也是老人们在考虑是否选择以房养老时很关心的问题。
除了诸多客观制约因素之外,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是主要制约因素。把房子抵押掉养老,而不是留给子女,很多老年人对此很难认同。以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老人为例,他们要么名下没有房子,即使有房子,首先考虑的也是“留给孩子”。“卖掉”房子养老这样的方式,他们从观念上还很难接受。
中新网房产频道也曾围绕“目前制约以房养老推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在网络上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30.9%的网友认为是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制约,27%的网友归因于金融机构业务条款、配套机制等不健全,21.9%的网友认为是政策适用人群范围窄。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的结果则显示,选择上述三项的网友占比分别为42.9%、46.9%和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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