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经济增速下行,推进改革是治本之策(4)

应对经济增速下行,推进改革是治本之策(4)

“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官员职权正面清单

既然推进改革开放是克服当前困难和确立新常态的治本之策,切实推进改革,就变成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要以此为标尺,总结十八大以来各方面改革的已有进展,切实推进进一步的改革。

早在十八大召开前后,就已经按照建立竞争性市场体系的方向进行了一些试验性的改革,比如企业注册登记的便利化、营业税改增值税等等,并且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过去许多年领导一再号召要加快服务业的发展,却一直未能实现。

最近几年,在上述改革的推动下,服务业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使我国就业情况在GDP增速下降的情况下得以保持较好的状态。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需要用增加投资的办法维持8%以上的增长率,是因为要保就业。保就业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把就业情况和GDP增长之间的关系看成是线性的,认为要保就业就必须保增长,这种观点从学理上说是难于成立的。

因为增长有个结构问题,有的行业增长1%,它的新增就业可能超过1%,有的行业增长1%,它的新增就业却可能不到1%。我们过去大量投资建设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雇佣员工的数量就比普通服务业要少得多。所以,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在同样的GDP增长率的条件下,就业的情况却有很大的不同。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也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是,各方面改革的进度差异很大。即使进展比较快的行业和部门,也还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例如,金融领域在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较快进展。但是,在其他方面,比如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方面就进展得很慢。最近发生市场波动以后,出现了股市注册制改革将要推迟的传言,引起了人们对改革放缓的担心。

国有企业掌握着大量重要资源并且在许多重要行业中处于支配地位,因此,如果国有企业仍然处在效率低下的状态,国民经济效率就很难得到提高。最近下发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较之前几个月的征求意见稿有一些进步。

但是有些思路还不够清晰。例如,在国有企业定位和“做强做优做大”的问题上,就有和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不相衔接的地方。对于如何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要从过去“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决定,也不十分清楚。这些问题都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民气和民力,是我们克服困难,构建繁荣可以依靠的基本力量。因此,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都要根据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同舟共济、共度时艰的合力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做到了这一点,确立新常态的努力取得成功就有了根本的保证。现在的一个大问题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家缺乏投资的积极性。因此亟需采取有力措施,扭转偏向,改善环境,使企业家建立对未来的信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在进行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试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进行自贸区试验的意义在于适应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大趋势,“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目前正开始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这意味着对外开放新局面的全面展开。行政领导部门要从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大局着眼,为开辟这个新局面作出贡献。

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离不开党政官员在创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为。强力反腐以来,一些党政官员“乱作为”的情况大为收敛,但“不作为”的情况却有所蔓延。这既是源于这些官员“为人民服务”意识的不足,也与官员职权不够明晰、使人认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有关。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以前说过,先治标后治本,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我觉得,在反腐高压势态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应当大力加强制度反腐,把权力关到法治的笼子里。与此同时,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加快建立官员职权的正面清单,使官员行使职权有章可循。

(本文整理自吴敬琏在“复旦经济学家论坛”上发表的演讲)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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