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生态文明建设要理念先行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列入“十三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念形成较晚,理论基础较薄弱,实践探索较缺乏,建设任务更加繁重,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更具现实紧迫性和理论实践意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就是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性质、原则、方法论、内在规律、作用、意义、目的等内化于指导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其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强调发展的全部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而不是“物”。以人为本的生态文明理念,既承认自然界是人类活动的场所和基础,又承认人类活动是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和发展为目的。这与把保护生态环境凌驾于人类利益之上,将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美丽、和谐作为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的“自然中心主义”是根本对立的。自然中心主义强调人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有其积极作用,但把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美丽作为人类活动的终极目的和自身道德行为的终极尺度,只会压抑人的主观能动性、消解人的主体性、限制人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生态文明理念,就是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为了人民,生态文明发展依靠人民,建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其二,坚持尊重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体,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资料,是人类生产、生活、创作、思考的基础和来源。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与把人的利益视为唯一价值标准的人类中心主义有着根本不同。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的利益是唯一的价值标准,人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自然物只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价值。人类中心主义站在外在于自然的立场上,只看到了人类对自然的超越性,而否定了人对自然的依赖性,没有看到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发展的,这样只会导致反自然的后果。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承认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价值需要,又承认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生态文明建设以尊重自然、遵从客观的自然规律为前提,就必须尊重自然生命,因地制宜,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的统一管理等。
其三,坚持生态法治的理念。“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生态法治的理念就是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规矩”,为“讲规矩、守规矩”创造条件。生态法治的理念贯穿在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制度机制中,统摄着生态文明法律建设。坚持生态法治理念首先要健全完善有关生态法律法规体系,要从宪法、配套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范等多层次构建、完善生态文明立法体系,保证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其次要严格生态文明执法,对任何危害、损害和破坏生态文明的行为予以严惩,尤其是要坚决落实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最后要完善生态文明司法体系,加强环境司法建设,培养具有环境法学等专业知识的审判队伍,建立专业化的环境司法机构,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参与机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