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必须推进监管革新(2)

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必须推进监管革新(2)

行政监管体制改革的新高度

传统行政监管体制存在诸多不适应互联网新兴产业的内容,需要与时俱进地改革,这已在一定范围内逐渐成为共识。但是,以何种高度和深度开展改革,还存在一些争论。网络强国战略的提出,使得互联网产业的重要性凸显,要求我们必须站在网络强国战略的高度筹划行政监管体制改革。

针对互联网产业的行政监管体制改革,要有体制建设上走在世界前列的勇气。从全世界来看,针对互联网产业的行政监管体制,各国也都在摸索中,没有形成固定模式。一些国家碍于传统产业的强大阻力,互联网产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并不比中国少。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仅次于美国,一些领域的活力并不逊色于美国,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中国与美国差距比较小的产业之一。因此,中国完全可以根据互联网产业的自身属性,打造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法规框架相适应的、有助于落实网络强国战略的监管体制。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监管体制的改革更多是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但是在互联网领域,我们现在与西方发达国家是并驾齐驱的。

针对互联网产业的行政监管体制改革,要有打造全新贴合互联网产业特点的监管体制的决心。互联网新兴产业并非传统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延伸,而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独立的全新业态。针对这一新兴业态的监管体制,也不能仅仅是对传统行政监管模式的部分调整、“小修小补”,而应根据互联网产业的特征铸造全新的监管模式。

针对互联网产业的行政监管体制改革,要为互联网产业的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互联网革命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新工业革命,互联网新兴业态的发展,蕴含极大潜力。当下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商贸已经深刻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但这也只是这场革命的开始。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互联网+’未知远大于已知,未来空间无限”。因此,针对互联网产业的行政监管体制改革,要为互联网产业的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不应该管得太“死”,把当前互联网新兴业态当成永恒的状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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