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立足兴政 倡廉志在强国

反腐立足兴政 倡廉志在强国

党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惩治贪腐的空前决心与力度,不仅是对“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的深刻总结,更是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对反腐败斗争战略意义的全新认知——不反腐必定亡党亡国,真反腐才能兴政强国。

兴政强国是反腐倡廉的根本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设计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策略安排是一脉相承的。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治理经验充分证明,只有果断、全面、彻底的廉政建设才能为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坚实的基础。首先,反腐倡廉旨在提升国家治理主体权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党和政府的权威是需要不断巩固和提升的。与革命时期不同,治理主体的权威极少建立在强制性服从的基础上,而是来源于社会成员、人民大众因为对执政党的政治认同而产生自觉自愿的服从。这是执政党根本的合法性。强化执政权威不仅需要积极地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更需要治理主体勇敢彻底地清除腐败的“毒瘤”。第二,反腐倡廉是优化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的重要手段。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科学的权力结构,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是优化的权力运行机制,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为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调整提供了可能,不仅有效减少滋生腐败的“黑箱”,也促使权力主体在社会监督下更为积极主动地提升自身治理能力。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核心是强国梦,强国才能民族振兴,强国才能人民幸福。综合国力的提高,与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密切相关。在通往中国梦的道路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是不可或缺的保障。首先,反腐倡廉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的发展不再依赖于政府主导的要素投入,而是制度保障之下的市场驱动。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政府通过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更为重要的是要尽可能遏制政府的“掠夺之手”,消除权力设租寻租,阻断利益输送,确保政府职能的履行始终运行在公共性的轨道之上,为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公平的环境。其次,反腐倡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示范。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进程既是执政者行善政与施法令的结合,也是不断用法律约束和规范公权力的过程。依法治国,以法治的理念深化反腐败斗争,消除腐败行为对法治体系的侵蚀,让执政党和执法者成为尊法守法用法的典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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