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

原题:严明纪律为依规治党所必须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以涵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细则规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成为依规治党的重要路径依赖。《条例》传递出一个强烈的讯号:严明纪律为依规治党所必须。

守纪律与讲规矩

纪律和规矩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纪律表示集团组织行为遵循的条文规定,规矩表示个人或组织做事的准则要求。对政党组织来说,纪律和规矩的共同性表现为两者都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条例》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就把纪律与规矩统一起来,两者内在的关系就是:守纪律一定要讲规矩,违反纪律就是破坏规矩;讲规矩一定要守纪律,破坏规矩就是违反纪律。

纪律是一种约束。纪律的规范性构件是双向的,即规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党的历史实践中,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包含必须和不准两个规范性构件。《条例》是不准的规范性构件,它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党员干部和党员作出约束性的规定。

党的纪律处分是一种惩罚,从守住底线看,是以消极手段来保证正能量的发挥。因此,必须以积极态度对待《条例》一系列高标准严要求的规定。《条例》透现的精神包括,对党的形象的维护,对党员主体性权利的维护,对领导干部政治安全的维护。遵守这些规定是政党担当的体现,是党员干部和党员思想的自觉。

讲规矩就是讲守纪律的规矩,守纪律就是守讲规矩的纪律。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本质,任何有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言行举止,都为纪律和规矩所不容。《条例》从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构建的纪律体系和规矩准则,既有鲜明的原则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全面覆盖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一系列纪律规定,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本质的一贯宗旨,而且也聚焦党风不实不廉不正的现实问题。如对违纪获取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如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都必须受到严厉的处分。这既是纪律的要求,又是规矩的准则。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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