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研讨发言稿范文三篇(2)

“严以用权”研讨发言稿范文三篇(2)

核心提示:“严以用权”是为官从政的“生命线”,是群众表情的“晴雨表”。邓小平同志曾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要落实好习总书记对全党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就要用心念好“严以用权”的三字经。

【二】

尊敬的领导:大家好!

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党员干部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做到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一是思想上严起来,公心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用权,首要在于廓清公与私的界线,系好用权的第一粒扣子。权是公器,公用方有公信;私用必失公信,必将走入邪道。作为领导干部,要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为民不为己,出以公心用权,抛弃私心用权,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公私分明,决不能以权谋私、损公肥私。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牢记公仆身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工作上严起来,公道用权。这个“道”,指的是用权的规则、用权的轨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依法用权、依法执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不能随意变通乱作为,也不能“权力休眠”不作为。《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重要法规,是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也是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在选人用人上讲政治规矩、守组织纪律,就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始终做到依规依法,严格遵照党的施政纲领和法律法规,时刻谨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执政理念,筑牢“防火墙”,设好“高压线”,常念“紧箍咒”,做到不越界、不越轨。

三是纪律上严起来,公开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在阳光下用权,适应在阳光下用权,学会在阳光下用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搞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平,以便民促亲民。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其中又以买官卖官影响最为恶劣,危害最为严重。南充拉票贿选案典型案例中,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等人事权力,大肆卖官敛财,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认真履职尽责,勇挑改革发展的重担,做到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困难矛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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