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以“两个依托”为抓手,让批评监督渠道畅通起来。什么是“两个依托”?一个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依托;另一个是以畅通批评监督渠道为依托。实践表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畅通批评监督渠道,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两个依托”。它们如同车之两轮,互相作用,缺一不可。否则,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就难以真正实施。
知情权是监督的前提,有渠道是可监督的基础。要监督先公开。要想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首先要打好信息公开这个基础。比如权力清单、审批流程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等都要进行梳理、规范和公开。只有充分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才能更有力地发挥批评监督作用。
要让批评监督渠道真畅通。畅通监督渠道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应有之义,所以要注重监督渠道建设,并做到真畅通。如让“服务热线”、“政务网站”等监督渠道好用、管用,努力做到让群众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织密人民群众监督网,让人民群众监督无处不在。主要是通过纪委监察部门设立网站、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举报专区,检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织密监督网,把监督的权利交给人民群众,从而让监督无处不在。
拓宽表达诉求的渠道,让人民群众监督更活跃、更广泛。要建立集信件、电话、网络、短(微)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案件。此外,建立“书记热线”、“市长接访”,电视直播领导干部接受群众提问,以及敞开大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都可以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对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
(作者单位:葫芦岛市党建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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