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具有高度安全感的小康社会

建设具有高度安全感的小康社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共有13处涉及“安全”概念。其中,“总体国家安全观”意义上的“安全”有3处: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涉及“生态安全”的有3处,包括: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其他“安全”涉及公共安全、能源安全、产品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人民安全以及国家安全。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安全”问题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考虑,为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工作方针,也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根据公报上述精神来展望2020年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的存在形态,“安全”特别是“国家安全”是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判定指标。也就是说,即便是到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了一个大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但如果不重视“国家安全”,不关注人民安全的状态,那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也难以有效完成。

小康社会实实在在地与每一个社会成员日常的生产和生活状态、方式有关系。如果在政策层面,对小康社会描绘得过于抽象,让普通社会民众无法把握,小康社会的政策导向就容易失去公信力;如果在政策落实方面,尽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给每一个社会成员带来了现实的便利,但物质和精神层面的丰富和发展却遭到了内外部威胁因素的影响,造成了社会公众的不安全感,这样的小康社会状态也很难得到普通民众的认同。所以,无论是从政策落实,还是从普通老百姓的认知,都必须要高度关注“国家安全”对小康社会目标的决定性影响。

有鉴于“国家安全”对于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过程中,必须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的各项规定为契机,建立和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具体制度。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当下,可能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小康社会安全标准认知的因素主要包括: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人民安全等重要安全事项。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小康社会,除了要将国家安全作为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还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形成一个有利于《国家安全法》有效实施的社会氛围,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文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应当通过加大宣传《国家安全法》的力度,培养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为抓手,为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在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方面应当重点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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