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三严”需防止“破窗效应”

“三管三严”需防止“破窗效应”

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提出了新要求: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形成一套督促检查的办法,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长期以来,虽然党章中规定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但通常情况是一个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除非因疾病的非正常原因或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或者因触犯党纪国法受处分,一般都是能上不能下。

以上现象的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各级在执行相关规定过程中没有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些领导干部在犯了一些小的过错后,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致使后来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指出:“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一语点出了管党治党的根本所在。同样,“三管三严”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上也同样实用。

总之,要让“三管三严”发挥效用,关键是“管”和“严”,只有加大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触雷的领导干部少些“改正的机会”,将“通报批评”、“问责”等意识上的处理变成免职、降职等实质的处罚,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让“能下”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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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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