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贫帽:精准落实脱贫责任,确保不返贫
强化联动参与机制。一方面要强化部门联动合作。加强民政、财政、教育、农业等涉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协作的联动机制,整合扶贫资源,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另一方面要动员社会协同参与。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广泛吸纳多元扶贫主体,努力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社区—贫困户”五位一体的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落实民主评议机制。村民之间的互评互议存在主观性,但更体现真实性。那么,在确定扶贫对象时,就可以采用召开群众会议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来说,要以“民评民议、逐级审核、公开公示”为原则,遵照“农户申请、组级评议、组级公示、村级审核、村级公示、乡级复核、村级公示”程序,经由“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安排确定扶持谁”。
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资金如何分配,投入哪些领域,事关扶贫开发的向度和效度。扶贫资金不能“手榴弹炸跳蚤”,而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使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有效监管。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管,积极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日常检查、定期督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使扶贫资金在投入前、分配中、使用后各个环节都能够“阳光化”运行,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问责、严加惩处。其次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让扶贫对象成为监督资金使用的重要力量,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精准度、可信度和有效性。
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扶贫开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艰巨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精准扶贫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要民生工程、重点攻坚课题,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一,要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意识,推广“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做法,做到挂点不脱钩、干部不离村,真正把精准扶贫抓紧抓实抓好。其二,要将扶贫绩效与干
部考核挂钩,引导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等指标上。发扬钉钉子精神,稳步推进。少搞“盆景”,多出实招,多见真效。总之,要让勤政为民出业绩的干部得声望、有位置,要让勤劳上进受帮扶的贫困群众有获得感、得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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