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们需要对各种排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方法统筹施策和综合运用。作为治本性的措施,本文提出这么几条战略性建议:
1、建立允许采用“借新还旧”的举债融资机制,并适当拉长还款的时间间隔,如30-50年。
2、建立以政府征税权力为抵押的举债融资机制,逐步降低乃至消除以土地等实物资产为抵押的信贷融资现象。
3、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市政债券的融资市场,让其以政府信用筹资,由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参与者来确定各地债务的合理水平,彻底堵死从商业银行借款的风险通道。
4、在严格禁止地方债务平台继续增量扩大的前提下,尽快启动中央与地方之间就财权与事权的对称化改革,要不减少地方事权上收中央,要不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权。
作为当前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应急性措施,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1、加强信贷监督,有效控制新增债务的增速,尤其是影子银行的信贷增速,对通过影子银行进入的由政府公司担保的低收益或无收益项目,要严格禁止扩大。这一方法容易导致经济紧缩。
2、要允许对一些优质的中长期项目,首先实行借新还旧的举债融资机制,并适当拉长还款的时间间隔,缓解地方政府现金压力。现在不可以完全放开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力。在中国还没有建立像底特律那种城市政府破产机制之前,放开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力是一个把所有风险集中到中央政府的“馊主意”。
3、可以试图给商业银行一些激励,让其消化掉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同时让其对大部分其他债务进行展期。
4、中央和省一级要尽快要求所属大型资产管理公司担负起清理城投平台资产的责任,尽快实现城投平台中优质资产的证券化,打包出售给各类投资者,回笼资金激活中国最大的资产存量。
5、中央银行可以学习美联储的做法,甚至可以不惜以适当的量化宽松直接收购地方城投平台中的“有毒资产”。
我们判断,如果房地产泡沫突然被刺破,就会出现房价大幅度下跌和相应的地价下跌;由此必然会引爆地方政府的各类投资平台。同时,严重的产能过剩引起银行不良资产激增,直接表现为商业银行的支付危机和债务链断裂。为此上上策是及早主动应对,尤其是对信托贷款和城投债等影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要有更加严厉的措施去纠正,防止在外需进一步滑坡、产能进一步过剩、热钱大量外逃的情况下,债务恶化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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