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国民党内工作(2)

五、在国民党内工作(2)

摘要:毛泽东通过他加强对国民党内部情况的了解和联系,也为中共湘区委采取联谭倒赵的政策创造条件。这时,国民党本部刚好要派国民党元老覃振回湖南,毛泽东便托他带信给李维汉,要湘区委协助覃在湖南筹备国民党组织。当时,在湖南的国民党员只有邱维震一个人。

这次回湘,毛泽东和杨开慧仍住长沙小吴门外的清水塘二十二号。开慧上有老母,下有孩子,负担很重,生活清苦。毛泽东回来后她格外高兴。他们的第二个孩子毛岸青也于十一月降生了。可是刚住了三个月,毛泽东就接到中共中央的通知,要他离湘赴上海。临行前,毛泽东强抑感情,作《贺新郎》相慰:

挥手从兹去。更那堪凄然相向,苦情重诉。眼角眉梢都似恨,热泪欲零还住。知误会前番书语。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与汝。人有病,天知否?

今朝霜重东门路,照横塘半天残月,凄清如许。汽笛一声肠已断,从此天涯孤旅。凭割断愁丝恨缕。要似昆仑崩绝壁,又恰像台风扫寰宇,重比翼,和云翥。

毛泽东到上海,是为了参加即将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的通知说:“吾党在此次国民党大会代表中,希望每省至少当选一人……此同志必须政治头脑明晰且有口才者,方能在大会中纠正国民党旧的错误观念。”

“俟各省代表过沪时,我们的同志再集合议决一致的主张。”[3]

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是个很重要的日子。在孙中山主持下,国共两党的精英,同处于广东高等师范学院那座有着高高塔楼的礼堂内,召开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以湖南地方组织代表的身分出席。他的座位是三十九号,会议期间被指定为章程审查委员之一。他多次发言,除就组织国民政府、出版及宣传、设立研究会等问题发表意见外,还针对国民党内的右派观点申明自己的主张。

一月二十八日,讨论国民党章程时,广州代表方瑞麟提出不能党中有党,要求写上国民党员不能加入其他政党的条文。这个提案显然是针对共产党员跨党、反对孙中山容共政策的。李大钊率先驳斥方的谬论,诚恳地解释了共产党的做法。廖仲恺等人起而支持。在大会气氛有利于国共合作的情况下,毛泽东趁机发言:“主席!主席!三十九号发言,本席主张停止讨论,即付表决。”[4]结果方瑞麟的提案被轻易否决了。

二十九日,大会在是否通过“请采比例选举制为大会政纲之一”的议案时,发生了激烈争论。所谓比例选举制,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之一。它根据各政党在全国所得选票在选票总数中的比例,来分配其议员席位的名额。提案人黄季陆发言说:“比例选举制,可以打破现在选举的流弊,因为现在选举制总是以多数压服少数,而比例选举制则各能如其势力以发展,毫无冲突之处”。他的意图是保护当时在国民党内占少数的右派的地位,很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毛泽东发言反驳说:“现时比例选举制系少数党所运动出来的结果。本党为革命党,凡利于革命的可采用,有害于革命的即应摈弃。比例制有害于革命党,因少数人当选即有力量可以破坏革命事业,是予少数派以机会也。本席根本反对本案,以为不能讨论,不能表决。”[5]多数代表同意毛泽东的意见,大会没有通过这个提案。

毛泽东在会上的表现,受到孙中山和一些国民党人士的赏识和注意。三十日上午,选举中央执行委员和候补委员时,孙中山亲自拟了一个候选人名单,交付大会表决,其中就有毛泽东。他被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大会结束后,毛泽东被派往上海参加国民党上海执行部的工作。他于二月中旬到上海,同蔡和森、向警予、罗章龙等住在闸北香山路三曾里中共中央机关内。六月初,杨开慧和母亲带着毛岸英、毛岸青从长沙到上海,一家便住在英租界慕尔鸣路甲秀里(今威海卫路五八三弄)。

上海执行部是国民党在广东根据地以外最重要的机构,统辖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地工作,在上海法租界环龙路四十四号办公。国民党元老胡汉民、汪精卫、于右任、叶楚伧等分任各部部长,毛泽东任组织部秘书兼代秘书处文书科主任。沈泽民、瞿秋白、邓中夏、恽代英、向警子、罗章龙、邵力子、张秋人、王荷波等共产党员,也都担负执行部各部门的实际工作。社会上一时称环龙四十四号为“国共群英会”。

中共中央领导机构那时也设在上海。国共合作一段时间后,需要总结经验。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上海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工作问题》等决议案,强调“国民党的左派是孙中山及其一派和我们的同志――我们同志其实是这派的基本队”。“我们应当用种种方法于思想上和组织上巩固左翼”,并“以宣传工作为主”,宣传国民党一大精神,宣传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要求民权的主张。这次会议决定中央分设组织、宣传、工农、妇女各部,毛泽东担任组织部长。

会后,他以中央局秘书身分,起草并与陈独秀联合签署了一系列文件,如《中共中央通告》第十四号(五月十九日)、第十五号(七月二十一日)、第十七号(九月十七日)、第二十一号(十一月一日)等。这些文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坚持国共合作,反对右倾。一九二四年六月一日,孙科等提出“制裁共产党分子案”。十八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张继、谢持等又提出“弹劾共产党案”。针对这些情况,在第十五号《通告》里第一次使用了国民党“右派”这个概念,要求全党一方面要注意革命势力的联合,不要使“分离的言论与事实出于我方,须尽我们的力量忍耐与之合作”;另一方面,“为国民革命的使命计”,对右派的言论、活动,“都不可隐忍不加以纠正”。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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