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引领带动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

11。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优化创新生态系统,营造创新良好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加大对科技工作者的绩效激励。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完善创新要素供给,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进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准入管理,提升知识、技术和管理的效益。

1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着眼巩固现有基础、提升支撑能力,打造一批高端创新研发平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大科学工程建设。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种质、遗传资源库,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争取建设一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完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鼓励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建立技术交易市场等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创新成果与企业有效对接。注重引进和联合开发,推动建设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地。积极利用域外创新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在发达地区设立研发机构。

13。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发挥创新基础作用,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带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瞄准有重大应用前景领域,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在基础研究环节取得重大进展。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共性技术、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生物制造、卫星数据应用、高端装备制造、无人机等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舟桥”机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推进省内首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

14。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加快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围绕先进制造、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信息惠民、高效物流、社会治理等领域,推进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社会保障、能源、环保等新兴服务,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推进产业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业态、新经济高效有序发展。

15。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进一步放开市场、规范市场、营造市场,打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五大工程”,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努力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实施“互联网+”创新创业,积极培育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打造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创新创业平台。推进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合发展。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降低创业门槛,强化创业服务,鼓励草根创新、微创新、微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

16。推进高教强省和人才兴省。集聚优势资源,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推进高校与产业园区联动,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引进高精尖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继续实施长白山学者、技能名师计划。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形成广纳人才的制度体系,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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