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执行原则: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是指所有党员平等享有一切应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履行的义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党的纪律约束,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党员人人守纪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要求。牢记党纪、遵守党纪、自觉执行党纪,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纪律意识和觉悟境界。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把党的纪律各项要求转化为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思想上、行动上设立起党规党纪的“防火墙”“防波堤”。遵守党的纪律没有特殊,更没有例外。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违纪必究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应有之义。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把违纪必究挺在前面。党组织不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避风港”,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查处了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的严重违纪问题,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严肃公正执纪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本质体现。公正执纪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只有依规严肃公正执纪,才能有效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才能持续保持党的纪律的刚性。公正地实施监督执纪问责,有利于倡导公平正义理念,有利于重构和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在维护和践行公平正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公正共识和公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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