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地方政府债务及其治理(2)

德国地方政府债务及其治理(2)

为有效治理地方债问题,德国采取了以下举措。

推行减债强化方案。目前13个非城市州中的8个联邦州已出台减债措施,旨在帮助城市改善财政状况、规范既有债务、分担社会福利支出。城市可自愿选择加入本州的强化方案,作为享受资金补贴的前提条件,该城市需建立更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成本削减计划、同时地方财政收支和公共行政行为将受到州政府的监督,这使得城市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治权”。

提高税收稽征率。当地方政府没有充足的收入平衡赤字,义务性的硬性支出无法减少,地方政府可通过提高税率即稽征率增加税收收入。例如埃森市将工商税稽征率、房产税稽征率分别提高至480%和670%,而波鸿市提高至495%和800%。提高稽征率一方面来增加当地企业的经营税负和居民的生活税负,导致企业撤资、居民搬迁,进一步降低城市未来的盈利能力,同时地方政府必须直接与选民讨论提高税收,也导致执政者失去选票。

“节约”措施。按照债务程度,依次采用以下方法:首先,减少行政内部开销,例如萨克森州对一些幼儿园教师实行部分时间工作制,在保证行政有效运转的基础上有效减少人员费用;其次,对投资项目实施资金封顶,严格控制新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最后,将对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的公共服务进行削减,例如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游泳池等文化体育设施等。

国有企业改革。德国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公共住房、自来水、废水处理、健康产业、能源、垃圾处理等领域。地方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通过分红等利得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例如埃森市认为国有企业在稳定预算上发挥特殊作用,并在2010年设立“财政和国有企业”委员会,2011年实现的1.12亿预算优化中,有将近四分之一通过国有企业实现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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