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管理开启负面清单时代
政策 | 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红利 《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5年10月19日《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政策| 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红利 《意见》全面提出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是新形势下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2016年底前,地方政府要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并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模式。——2015年11月3日《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