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竞争政策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着一系列改革与发展的新挑战,破解发展难题、深化体制改革,需要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中国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戚聿东表示,“竞争是市场的内在要素,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也就谈不上市场经济。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过程,从一个侧面看就是竞争范围不断扩大、竞争手段不断增多、竞争程度不断深化的过程。实施竞争政策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竞争机制正常运转,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化解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需要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
产能严重过剩是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导致产能过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通过廉价供地、税收减免、低价配置资源等方式招商引资,同时由于地方保护等行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渠道不畅,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戚聿东认为,“这种保护主义本质上是行政垄断,保护的是落后产能,加剧了不公平竞争,还会造成‘逆淘汰’效应。”因此,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必须从供给侧出发,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作用,让没有核心竞争力和先进技术的“僵尸企业”加速退出市场。
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已经确定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竞争是企业创新的根本动力。徐士英表示,“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只有那些率先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经营者才能获得竞争优势。因此,国家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是维护创新机制的根本保障。”“如果缺少竞争压力,往往会产生动态技术低效、组织管理低效、消费者剩余减少、财富转移、无谓损失等‘垄断综合征’。”戚聿东如是说。正因为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竞争化改造,从而“化腐朽为神奇”,效率大大提升,价格大大降低,服务大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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